2020-04-23 16:16 瀏覽量:15795 來源:中國食品報網
本報訊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率先把“全面禁食陸生野生動物”明確寫入省級地方性法規。4月22日,廣東省市場監管局發布通知,要求全省市場監管系統提高站位,加大力度,扎實推進《條例》的貫徹落實,全面加強野生動物保護。
通知指出,《條例》為全面禁止和懲治非法野生動物交易行為、堅決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有效防范重大公共衛生風險、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提供了更加嚴格有力的法治保障。
通知強調,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充分認識《條例》對防范重大公共衛生風險,深入學習和領會《條例》的立法精神,并在監管執法的實際工作中予以貫徹實施。
通知要求加大力度,扎實推進《條例》的貫徹落實。一是突出重點,加大監管力度。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在貫徹落實《條例》的過程中,要結合市場監管部門職責,重點做好以下工作:首先是嚴厲打擊野生動物違法違規交易行為。以農(集)貿市場、超市、餐飲單位、電商平臺等經營場所為重點,嚴打嚴防隱秘性經營野生動物違法行為。深入開展聯合打擊野生動物非法交易專項執法行動,強化部門聯動,做到有案必查、違法必究,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公安機關。其次是督促相關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督促商品交易市場及電子商務平臺內經營者不得以食用為目的出售、購買、利用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督促餐飲服務提供者不得購買、儲存、加工、出售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督促商品交易市場開辦者、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不得為相關違法行為提供交易服務。最后是暢通投訴舉報受理渠道。二是堅持依法行政,正確適用法律法規。三是嚴格規范執法行為,確保辦案程序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