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19 13:55 瀏覽量:18861 來源:安徽網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8月18日,記者從肥東縣市場監管局獲悉,位于肥東縣撮鎮鎮馬橋社區店忠路西側的皖江春宴賓樓,因未按規定查驗供貨者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被立案調查。
據悉,今年5月28日,合肥市肥東縣撮鎮市場監督管理所對中、高考期間的食品安全進行專項檢查,對肥東縣皖江春宴賓樓進行檢查時,執法人員檢查發現其采購的米、油均未按規定查驗供貨者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執法人員當場對其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和《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立即予以整改,并作出警告行政處置。
今年6月10日,執法人員再次對皖江春宴賓樓的經營場所進行了檢查,檢查發現其采購的萬興精米廠的糯米、志峰米業的稻花香米以及金潤米業的丁優米仍未按規定查驗供貨者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當日對其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明,涉案三種米是皖江春宴賓樓從位于合肥市瑤海區大興鎮馬崗菜市場號門面房的合肥瑤海區一百貨店采購的。案件調查過程中,皖江春宴賓樓向該局提交了供貨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印件,以及涉案三種米的檢驗報告。
肥東縣市場監管局對肥東縣皖江春宴賓樓罰款6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