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1 09:43 瀏覽量:21320 來源:中國食品安全報
□ 呂煜昕 浙江大學舟山海洋研究中心青年學者,江南大學食品安全風險治理研究院特約研究員
保持進口食品貿易的持續穩定,既能夠彌補國內食品尤其是糧食供應不足、調節食品市場的供求關系,又能夠利用市場機制,滿足國內食品市場的多樣性需求。新中國成立以來尤其是1978年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食品進口貿易快速增長,2013年便成為全球第一大食品進口市場。與此同時,進口食品安全監管的制度體系逐步建立,治理力度不斷增大,進口食品質量安全監管取得新進展。
一是進口食品貿易越做越大
新中國成立70年來,我國充分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對外開放的大門越開越大,成功走出了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進口食品發展道路。
貿易規模不斷擴大。新中國成立70年,特別是改革開放40年來,我國實現了從封閉半封閉經濟到全方位對外開放的偉大歷史轉折,食品進口貿易總量持續擴大。新中國成立初期,我國食品進口貿易量極少,主要是為了填補國內糧食缺口。1961年,我國制定實施了大規模的糧食進口計劃,并由此逐步成為全球食品市場上的重要國家。改革開放后,我國食品進口貿易發展迅速,進口食品貿易總額從1980年的31.66億美元增長到2018年的736.10億美元,累計增長了22.25倍,年均增長8.63%,實現了平穩較快增長。
貿易結構持續優化。在新中國成立后的很長一段時期,以糧食為主的谷物及制品是我國主要的進口食品種類,貿易結構單一。改革開放后,經濟的快速發展與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推動食品進口貿易向種類多樣化、產品個性化發展。2018年,我國進口食品幾乎涵蓋了全球所有物美價廉的食品種類,其中水產及制品、蔬菜水果堅果及制品、肉及制品、乳品蛋品蜂蜜及制品等重點食品種類的進口貿易額占貿易總額均在10%~20%區間,較好地滿足了人民群眾多樣化的食品消費需求。
貿易市場日趨多元。20世紀50年代,我國進口食品主要來自前蘇聯、東歐和錫蘭(現為斯里蘭卡)等少數國家和地區,后又逐步擴展到亞非拉等發展中國家。隨著中國恢復在聯合國的合法席位,日本、西歐、美國等主要資本主義國家逐漸成為我國進口食品的重要來源地。改革開放后,我國進口食品來源地進一步快速擴大,貿易伙伴遍及六大洲。1997年,我國進口食品來源地達到108個國家和地區,到2018年上升到170個,覆蓋全球73.9%的國家和地區,食品進口貿易市場多元化的格局基本形成。
二是進口食品安全風險治理成效顯著
在擴大食品進口的同時,我國逐步加大對進口食品的監管力度,努力將進口食品安全風險拒于國門之外,進口食品安全風險治理取得顯著成效。
風險水平由升轉降。建國初期,我國進口的食品以糧食為主,多屬于初級農產品,食品安全風險主要是源頭風險,風險水平相對較低。改革開放后,伴隨著進口食品的大量涌入以及種類的不斷增加,進口食品的質量安全問題越來越嚴峻。2009年,我國進口食品的不合格批次為1543批次,之后的不合格批次屢創新高,到2017年已上升到6631批次的歷史最高水平。依靠進口食品安全風險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的不斷提升, 2018年我國進口食品的不合格批次下降為1351批次,創2009年以來的最低水平,進口食品的質量安全水平有了充分的保障。
風險的來源地總體可控。因為進口食品貿易市場的不斷擴大,不合格進口食品的來源地也在不斷擴大,從建國初期少數社會主義國家擴展到亞非拉國家,后又擴展到美國、日本、歐盟等國家和地區。2011年,我國不合格進口食品的來源地已達到67個國家和地區,2017年進一步增長94個國家和地區。得益于進口食品安全風險治理體系的不斷完善,2018年我國不合格進口食品來源地為64個國家和地區,較2017年大幅降低31.91%,不合格進口食品的來源地逐步縮小。
新型風險治理有力。我國進口食品的風險類型基本穩定,主要包括微生物污染、濫用食品添加劑、品質不合格等。與此同時,全球食品科技飛速發展,新的生產工藝不斷創新,互聯網經營等新業態層出不窮,催生出了新型食品安全風險。例如,因基因技術發展而產生的轉基因食品安全問題,因核電站放射性物質外泄引發的食品核輻射風險,以及跨境電商時代的網購食品安全問題等。我國適時加大了對國外轉基因食品的進口審查,加強了核泄漏國家進口食品中核輻射風險的檢查,制定出臺了《網購保稅模式跨境電子商務進口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細則》,有力地應對了新型食品安全風險帶來的挑戰。
三是進口食品安全監管制度體系基本建立
70年來,我國已基本構建符合國際慣例、具有中國特色、覆蓋進口前、進口時、進口后各個環節的進口食品安全監管制度體系。
建立進口前嚴格準入的制度體系。按照國際通行做法,通過將監管延伸到境外源頭,向出口國(地區)的政府(管理當局)、生產企業傳導和配置進口食品安全責任,以實現全程監管。進口前嚴格準入的制度主要包括輸華食品國家(地區)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審查制度、隨附官方證書制度、生產企業注冊管理制度、進出口商備案管理制度、進境動植物源性食品檢疫審批制度等,基本形成了進口前嚴格準入的管理體系。
建立進口時嚴格檢驗檢疫的制度體系。建立了科學、嚴密的進口食品安全檢驗檢疫制度,使檢驗檢疫部門真正承擔起監管職能,回歸“監管者”角色,以有效防范風險流入境內。進口時嚴格檢驗檢疫的制度主要包括輸華食品口岸檢驗檢疫管理制度、風險監測制度、快速反應制度、進境檢疫指定口岸管理制度、隨附合格證明材料制度、檢驗檢疫申報制度、第三方檢驗認證機構認定制度等。
建立進口后嚴格后續監管的制度體系。通過輸華食品國家(地區)及生產企業的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回顧檢查制度、進口和銷售記錄制度、進出口商和生產企業不良記錄制度、進口商或代理商約談制度、進口食品召回制度等進口后嚴格后續監管的制度體系,對各相關方的責任進行合理配置,及時控制危害,加大對違規生產商、出口商和進口商的處罰力度,以建立完善的進口食品追溯體系和質量安全責任追究體系。
四是進口食品安全監管保障體系不斷完善
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的進口食品消費安全,我國持續推進進口食品安全風險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使其成為國家治理體系的基本組成部分。
建立進口食品安全監管的法律體系。新中國成立70年以來,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進口食品安全監管等相關立法工作不斷推進。20世紀末,我國進口食品安全相關立法工作明顯加速,到現在已基本構建了包括全國人大通過的相關法律(如《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國務院行政法規(如《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監管部門的相關規章(如《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等三個層級組成的相對完整的進口食品安全法律體系,為進口食品安全監管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支撐。
建立進口食品安全監管的風險預警體系。為盡可能地確保國內消費者免受進口食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帶來的已有或潛在危害,我國逐步構建了包括進口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整理、核準、分級、報送、通報和公布等七大流程在內的進口食品安全風險預警體系,即經風險研判后確認有風險的進口食品,政府監管部門將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基于一級、二級、三級風險信息級別分別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
建立進口食品安全監管的國際合作體系。進入新世紀尤其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價值觀為指導,切實加強與國際組織、各國政府、境外食品企業之間的合作,努力構建食品安全國際共治新格局,以大國的責任與擔當推進食品安全全球治理進程。例如,自2005年起,我國主持亞太經合組織食品安全合作論壇,積極參與世界貿易組織、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世界動物衛生組織、國際植物保護公約等國際組織活動,引領食品安全國際規則的話語權,推動食品安全多邊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