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8 15:04 瀏覽量:10435 來源:中國法院網
中國法院網訊 3月17日,四川省屏山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結一起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并通過中國庭審公開網進行同步庭審直播,最后,當庭宣判被告人約其某某犯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2011年10、11月間,李某(已判)與被告人約其某某約定向其購買野雞用于馴養繁殖,價格根據野雞大小確定為30元至50元不等。約其某某找到野雞后,于同年11月21日應李某要求將17只野雞送至屏山縣新市鎮沙板溪(小地名)公路上,正與李某交易時被公安機關當場擋獲。經四川省林業科學研究院鑒定,涉案的17只野雞中5只為白腹錦雞,12只為紅腹角雉,均為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鳥類。
案發后,被告人約其某某一直在逃,直到2019年6月28日公安機關將其抓獲,歸案后,約其某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與公訴機關簽訂認罪認罰具結書。
法院認為,被告人約其某某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白腹錦雞5只、紅腹角雉12只,情節特別嚴重的行為,構成了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依據被告人犯罪情節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