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1 11:36 瀏覽量:15074 來源:青海日報
近期,海北藏族自治州出臺了《關于扶持村集體經濟“復壯”的若干措施》,涉及持續加大幫扶帶動力度、挖掘資產資源力度、政策扶持力度、監督管理力度4個方面30項內容,采取“因村制宜、一村多策”的方法,穩步推進村集體經濟“復壯”工程。
工作中,海北州統籌安排并使用好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打造村集體經濟示范村,輻射帶動發展壯大集體經濟。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在涉及產業布局、園區建設、城鎮化、精準扶貧等重大項目規劃中,為有條件的行政村預留村集體經濟發展空間,支持村集體通過興辦實體項目,推進特色產業帶動,持續大力發展適銷對路的生態、優質、安全的清油、蜂蜜、牛羊肉等具有海北農牧區特色的農畜產品。逐步優化農牧業布局,通過“一鄉一品牌”和“一村一特色”的方式,推進產業規模化和區域化。
同時,海北州及四縣農牧部門全力推進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層級建立管理臺賬、明確產權歸屬、健全管理制度。指導村集體積極盤活閑置的辦公用房、倉庫等集體資源。加快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支持合作社以集體資產折資入股、整合財政投入資金入股、吸納社會資金入股等方式發展股份合作經濟。鼓勵村集體創辦電商、代辦代購、農貿市場、扶貧車間等服務實體,領辦農機農技、勞務輸出、農產品銷售等服務組織,增加集體收入,支持將政府投資的公益事業和基礎設施項目等所形成的資產收益歸村集體所有,村集體興辦的各類實體項目,依法依規減征免征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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