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2 10:31 瀏覽量:11305 來源:中國食品報網
3月7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青海代表團審議時強調,要推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改善城鄉居民生產生活條件,加強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培育文明鄉風,建設美麗宜人、業興人和的社會主義新鄉
本報訊 (記者王京臣)土地是農業農村發展的根基,進入新發展階段,按照新發展理念,土地流轉是實現農業規模化經營、構建城鄉一體化發展新格局的關鍵。全國人大代表、民盟陜西省委副主委、陜西省林業局副局長昝林森認為,在土地流轉過程中保障小農戶的權益、提高小農戶的收益、加強集體經濟建設,對健康持續地推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實現“生活富裕”的總體要求至關重要。
昝林森指出,在推動土地流轉過程中,目前還存在以下幾方面的問題:土地流轉信息傳遞不充分,流轉過程中部分小農戶存在被動流轉現象;土地流轉程序不規范、監管制度和保障機制不完善;土地流轉對農民增收拉動作用不強。
昝林森建議,要加大土地流轉政策宣傳,提高政府、農戶、土地流入主體對土地流轉法律法規的認識,提高土地流轉過程政策、流程的透明度,使農戶切實了解政策,掌握政策、流轉方式和具體落實步驟,提高農戶權益自我保護意識。還要構建合理的流轉土地收益分配機制,增加小農戶的土地流轉收益。構建政府監督下的企業、新型經營主體和農戶為主的利益分配機制,小農戶除了出讓租金收益之外,從流轉土地的收益中獲得二次分配的機制,切實保障小農戶的收益。在土地流轉過程中,構建由“政府+企業+農戶”的三方監督小組共同進行工作。土地流轉后,應形成“回頭看”機制,調查土地用途、合同履行、農戶生活現狀等情況,留底存檔。規范“土地流轉信息發布、意向征集、培訓答疑、土地確權、價格評估、合同審核、流轉登記”等土地流轉程序,保證土地流轉符合法律法規。從制度上,把保障小農戶增收納入到政府工作考核、土地承租企業流轉土地誠信之中,構建完善的小農戶利益保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