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31 09:49 瀏覽量:19486 來源:常州日報
市民朱某花7000多元買了4箱“天之藍”,得知是假酒后,他將商家告上了法院,要求退一賠十。在常州經開區法院橫林法庭的調解下,雙方近日達成了調解方案。
今年6月的一天,朱某在橫林鎮崔橋某食品店買了兩箱“天之藍”,用來招待朋友。拆開包裝準備飲用時,發現酒箱內一股酒味,經仔細查看,發現其中一瓶還未拆封就已經漏酒,朱某意識到自己可能買到假酒了,遂向武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并再次到該食品店購買了兩箱“天之藍”。后來,4箱“天之藍”經洋河股份公司鑒定均系假酒。由于調解不成,朱某將食品店告到了橫林法庭,要求其退一賠十。
食品店承認酒確實是他們賣給朱某的,但這批酒也是別人推銷的,在進酒時他也不知道是假的,現在已聯系不到上家,損失都要自己承擔,希望法院能夠組織雙方調解,也希望朱某能夠諒解。
在法院的調解下,近日,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食品店支付朱某24800元。 (中國食品網轉載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