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9 11:36 瀏覽量:16325 來源:中國食品網
明明是一家藥店,卻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擅自經營起了食品生意,青島同方藥業連鎖有限公司夾嶺溝藥店的這一行為被市北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查處,不僅被沒收違法所得200余元,還被處以20000元的罰款。信網(熱線0532-80889431)了解到,該藥店的經營范圍中不包含食品經營,屬于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經營活動。中國食品網
信網了解到,青島同方藥業連鎖有限公司夾嶺溝藥店于2009年在市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注冊成立,經營范圍為包括零售(連鎖)處方藥、非處方藥:中成藥、化學藥制劑、抗生素制劑; 批發零售日用百貨、一類醫療器械、輪椅、家用電器、化妝品、婦女用品。不過,根據市北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現場檢查,這家藥店卻存在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行為。中國食品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對于沒有取得許可就進行的食品經營活動,該法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2018年1月29日,市北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因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經營活動對青島同方藥業連鎖有限公司夾嶺溝藥店做出行政處罰決定,沒收違法所得211.4元并罰款20000元。中國食品網
信網在市北區夾嶺溝小區14號乙找到了青島同方藥業連鎖有限公司夾嶺溝藥店。雖然這家藥店與小區內的超市共用同一個經常場所,但收銀結算都是分開的,目前在柜臺上也沒再發現有食品類商品的出現。信網聯系了藥店所屬的青島同方藥業連鎖有限公司,但截至發稿該公司未對此事做出解釋。中國食品網
對此,市北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員證實,確有這一起行政處罰,藥店方面已自動履行行政處罰,“今后我們還將繼續進行類似的巡查檢查,發現經營者有違法行為,會按照法律規定嚴厲查處,保護消費者的權益不受侵害。”中國食品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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