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9 16:51 瀏覽量:23541 來源:正義網
日前,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檢察院檢察官在刷朋友圈時發現,2個居住在不同省份的朋友都在水果店買到了過期預包裝食品。為了守護千家萬戶舌尖上的安全,檢察官們坐不住了……
經調查發現,近年來,鹿城轄區內的水果超市如雨后春筍般開遍臨街小巷,水果零售兼預包裝食品、冷凍食品零售的綜合型水果超市越來越受消費者青睞。但大多數消費者往往只關注水果的新鮮與否,而忽略了“隨行”預包裝食品的安全,更不會關注水果店是否已具備預包裝食品經營資格。有的消費者給親友們送上了過期的食品,十分尷尬,有的甚至買回家吃壞了肚子才發現食品已經過期。
為切實保障廣大消費者舌尖上的安全,鹿城區檢察院對居民區密集的大型農貿市場、醫院、學校等周邊水果店開展公益訴訟專項監督活動。2018年11月,辦案組共走訪、調查全區60余家水果店,發現4家水果店正在銷售過期食品,其中1家店有銷售無標簽或標簽不合格的預包裝食品;另發現7家店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登記證而擅自銷售預包裝食品。同年12月,該院根據食品安全法、行政訴訟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依法啟動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序,督促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及時查處相關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接到檢察建議書后,立即組織執法人員調查核實,后依法對上述11家水果店立案查處,作出責令整改、罰款、沒收并銷毀過期食品等處理,共責令補辦登記證6家,罰款13932元。同時,開展“全區水果店經營情況專項大檢查”,重點檢查無證照銷售預包裝食品、銷售過期預包裝食品等問題,截至今年3月底,共檢查水果店258家,責令整改13家。
檢察官提醒廣大消費者:在水果店購買預包裝食品時,一定要查閱店家有無相關食品經營許可,并仔細查看食品外包裝生產日期、保質期等相關信息,對于無標簽食品謹慎購買;同時不要忘記索要、保存購物小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