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23 16:35 瀏覽量:17239 來源:法制時報
4月22日,記者從三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該局在檢查過程中發現3人在未能辦理《海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備案證明》的棚改區建小作坊生產米粉、烤鴨和文昌雞,近日對3名小作坊負責人進行警告并罰款。
檢查中,3名作坊負責人均無法出示《海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備案證明》,2家作坊存在未按要求鋪設瓷磚,未落實好“三防”設施,無法防蟲、防蠅、防鼠等情況。
3月15日,執法人員對三亞市月川四組423號米粉生產加工小作坊進行檢查。經查,該作坊負責人桂某和從2007年初開始經營米粉作坊,生產經營人員就她一人,能提供有效的健康證。2017年,原三亞市食藥監局以未辦理備案證明對該作坊進行過處罰。據桂某和供述,在2017年被處罰后,其有去政務中心咨詢過辦證需要準備材料,但被告知所在區域屬于棚改區,無法辦理證件。該作坊每天生產米粉約150斤,銷售單價是2.3元/斤,日產貨值金額約345元,都是餐飲店通過電話和訂貨,生產好了就直接送給餐飲店,沒有做生產記錄和銷售記錄。
3月15日,執法人員對三亞市臨春七路一巷553號烤鴨生產加工小作坊進行檢查。經查,該作坊負責人陳某標從2017年開始經營這個烤鴨作坊,生產經營人員就陳某標一人,能提供有效的健康證。陳某標稱,該區域屬于棚改區,辦不了證件。據陳某標供述,該作坊每天的烤鴨生產量在48只左右,一只大約4斤,生產好的烤鴨自產自銷,烤鴨銷售價格是12元/斤,日產貨值金額約2304元,沒有生產記錄和銷售記錄。
3月18日,執法人員對三亞市臨春七組523號熟食生產加工小作坊進行檢查。經調查,該作坊負責人李某從2008年開始經營這個熟食作坊,生產經營烤鴨和白切雞,生產經營人員就李某及其老婆,均能提供有效的健康證。李某稱有去過政務中心咨詢辦理《海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備案證明》,但所在區域屬于棚改區,辦不了證件。據李某供述,該作坊烤鴨每天生產量在72只左右,一只約4斤,白切雞每天生產量在20只左右,一只約2斤,生產好的烤鴨和白切雞自產自銷,烤鴨和白切雞的銷售價格都是12元/斤,日產貨值金額約3936元,沒有做生產記錄和銷售記錄。
3名當事人未取得《海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備案證明》且未按照食品生產經營活動要求從事食品生產的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4月8日,該局對3名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進行警告,對桂某和罰款5000元,對陳某標、李某分別罰款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