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29 15:37 瀏覽量:15360 來源:中國法院網
中國法院網訊 銷售假農藥,導致10戶農戶69.8畝種子減產或絕產。日前,被告人應某因銷售偽劣農藥被福建省建寧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處罰金三萬元,作案手機予以沒收,扣押的假冒德國拜耳“拿敵穩”農藥1733包依法處理。
經審理查明,2018年以來,被告人應某先后購買他人注冊的“匠心農資”“天秀農資”“潤澳農資”淘寶店鋪,在未取得農藥銷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在網上從事農藥銷售經營活動。
2018年7月,建寧縣某種子合作社總經理張某及妻子通過“匠心農資”淘寶店購買了7000包德國拜耳公司生產的農藥“拿敵穩”,后將該農藥部分分給涂某、林某等10戶村民,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因該“拿敵穩”農藥有質量問題,不能防治稻瘟病,造成水稻減產或絕產。
2018年11月,經福建省化工產品質量檢驗站檢驗,該“拿敵穩”農藥未檢出有效成分,屬于假農藥。經建寧縣農業局工作人員現場勘查,涂某、林某等10戶水稻制種絕產損失面積為69.8畝,受損金額為16.4萬元。到案后,被告人應某的母親主動賠償張某、涂某、林某等各類損失22.6萬元,取得被害人諒解。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應某未取得農藥銷售許可證,明知所銷售的農藥是偽劣農藥,仍在網上銷售,使他人生產、經營遭受損失,其行為構成銷售偽劣農藥罪。并根據其認罪態度較好、積極賠償損失等情節,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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