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27 09:58 瀏覽量:23606 來源:中國食品網
中國食品網播報(葉青 閆靜)今年是《土壤污染防治法》實施開啟之年。12月20日,記者從成都高新區生態環境和城市管理局獲悉,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四川省工作方案〉2019年度實施計劃》要求,目前,全區24家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3家污水處理廠以及城鎮生活、工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周邊用地土壤,均已完成監測任務。
為大力宣傳實施《土壤污染防治法》,成都高新區今年配合上級部門編制完成《污染地塊安全利用方案》,并出臺了《成都高新區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實施方案》,開展土壤環境預警、實施土壤分類管控、風險防范保護、治理修復、聯合執法等六大行動。
同時,今年9月19日-20日,成都高新區組織各鄉鎮、街道召開土壤污染防治監管宣傳教育培訓會,專門邀請省市級環保專家,就大氣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宣講,進一步提升了鄉鎮、街道基層環保機構人員的法制水平。
當前,成都市已建成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平臺,成都高新區正充實完善土壤環境基礎數據庫,將疑似污染地塊和污染地塊納入全國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信息系統;根據已查明農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積等情況,分別采取嚴格保護、安全利用、風險管控措施;建立受污染耕地臺賬,加強各級執法部門協調聯動,開展聯合執法。通過多種方式,全面推動《土壤污染防治法》有效實施。
“對違法行為進行嚴懲是此次《土壤污染防治法》的最大亮點之一,第二條設定頂格罰款200萬元,第三條設定頂格100萬元罰款。”成都高新區生態環境和城市管理局環保處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土壤污染防治法》對未按照規定進行風險管控或修復等違法行為,實行“雙罰制”,既對違法企業給予處罰,也對企業有關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構成犯罪的,對有關責任人員終身禁業;與委托人惡意串通的單位,還應當與委托人對造成的損害承擔連帶責任。
“《土壤污染防治法》具有劃時代意義,它的出臺意味著生態環境中大氣、水、土壤三大環境領域的污染防治法已全部齊備,也意味著與人的健康相關的水、氣、聲、土、輻射環境的污染防治法律體系基本建成。”該負責人介紹,《土壤污染防治法》在制度上建立和完善了土壤污染責任機制。
據悉,目前,針對新增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成都高新區已經完成其目標責任書簽訂、隱患排查;同時,在高新東區還開展了農田灌溉用水水質監測、監督檢查,有效防止了不符合灌溉標準水質進入農用地。全區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農用地農藥、化肥、農膜使用總量得到合理控制;逐步建立了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置監管體系。預計到2020年,全區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使用量實現零增長,全區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4%左右,全區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