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28 17:15 瀏覽量:27825 來源:中國食品網
中國食品網報道(記者葉青)從瀘州市市場監管局獲悉,為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積極支持服務企業復工復產復市,瀘州市市場監管局《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復市的十三條措施》印發實施。
一、優化市場準入服務
為各類復工復產的市場主體提供“網上辦理、郵寄辦理、預約辦理、告知承諾、容缺受理”等市場準入許可服務。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引導新辦企業、個體工商戶網上辦理。涉及上級部門權限生產許可(含特殊食品生產許可和品種備案)、強制性產品認證、計量器具型式批準等行政許可或審批的復產企業,開展全程咨詢和政策指導服務,積極協調上級部門,爭取實施快捷辦理。對符合條件的檢驗檢測機構獲得防護用品、消殺產品等檢驗檢測資質認定,采取電子材料網上預審、延期預審、遠程監控評審、告知承諾與專家文審等方式作出決定,疫情解除后及時組織后續核查監督工作。
二、延長行政許可期限
營業執照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不能及時辦理變更的,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一個月內辦理。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過期的,延長有效期至疫情解除為止,全市疫情解除后立即辦理。對因疫情影響無法按期申請辦理檢驗檢測機構資質復查換證的,可以延期至疫情解除后辦理,證書有效期延長至疫情解除后3個月;特種設備生產單位(含氣瓶充裝單位)許可證、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核準證有效期屆滿不足6個月的,可以辦理許可證延期,延長的有效期不超過1年。鼓勵符合條件的特種設備生產單位,采用自我聲明承諾的方式免評審換證。藥品批發企業許可證有效期滿,可向省藥品監管局申請延期換證,按省藥品監管局規定執行。藥品零售(連鎖)企業許可證有效期滿,可向市市場監管部門申請延期換證,經審核予以公告后可繼續經營(已提交換證申請的,視為已提交延期申請),待全市疫情解除后再辦理換證事宜。
三、開展轉產防疫物資企業定向幫扶
對轉產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等應急物資的生產企業,靠前服務,大力協調;對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等醫療器械生產企業不改變原生產車間、生產工藝,擬擴大生產能力、新安裝生產線的,積極協調省藥品監管局派員指導;對疫情期間轉產醫用防疫用品的非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疫情結束后,愿意繼續從事醫療器械生產活動的,支持完善質量管理體系,指導同步開展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和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申報工作。指導幫助體溫計生產企業落實計量管理規定規范。組織各類檢驗機構加強技術支持,提供質量控制咨詢和服務,為轉產企業實施“點對點”指導。疫情防控期間,市市場監管局所屬事業單位免費為轉產(擴產)防疫產品生產企業提供原材料到成品全過程檢驗檢測服務,免費提供標準研制、標準查新、標準對比以及質量管理體系完善等技術服務,免費提供恢復生產所需的質量控制和檢驗人員培訓及技術指導。將轉產企業納入知識產權重點聯系企業名錄,實行“一對一”服務指導。
四、強化知識產權保護
建立知識產權保護重點企業名錄及重點聯系制度。對因資金困難的中小微企業,支持以專利權、商標權質押融資,并全程服務指導,縮短辦理時限。從速受理知識產權侵權投訴舉報案件,依法嚴厲查處侵犯企業知識產權專用權違法行為,支持協助企業開展跨區域知識產權維權保護。依法簡化涉企專利侵權案件的立案程序,快審快結,縮短辦案周期。對優先復工復產企業和涉及防治新冠病毒的專利申請,依據規定即時幫助企業向國家知識產權局遞交申請,充分發揮商標受理窗口作用。對復工復產企業辦理專利、商標等事務,因疫情影響超出相關期限的,積極指導企業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申請,請求依法給予期限中止、順延及恢復權利等。
五、幫助降低復工復產復市企業成本
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各級政府出臺支持復工復產涉企收費優惠政策落實情況、原有涉企收費減免政策落實情況和小微企業信貸優惠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管,確保企業得到實惠。整合質量技術資源和質量基礎設施,服務企業質量提升,開展復工復產企業產品質量免費檢測服務活動;疫情防控期間,市市場監管局所屬事業單位對企業計量器具優惠檢定、校準。倡導農(集)貿市場主辦方適當減免場內經營戶攤位費。
六、嚴查亂收費亂漲價行為
加強價格監測,對防護產品和涉及民生重要商品市場價格持續開展監測,密切關注價格動態,分析研究價格走勢;加強價格監管,加強對水、電、氣、運等生產領域價格監管,嚴查各類涉企亂收費行為,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切實減輕企業復工復產負擔。支持企業增加產能,嚴厲打擊口罩、防護服、消毒液等防控物資生產領域哄抬價格等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違法行為,維護防控物資生產所需機器設備、原輔材料市場價格秩序。
七、加強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加強防護產品和涉及民生重要商品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強化日常監督檢查,加大監督抽檢力度,切實督促生產經營者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嚴查嚴處侵權假冒、制售偽劣產品、發布虛假違法廣告、虛假宣傳違法違規行為。堅持依法執法、堅持公正文明執法,嚴禁過度執法、粗暴執法。
八、充分發揮12315熱線作用
保障12315服務熱線暢通,堅持24小時人工值守,及時登記、轉辦和解答中小企業咨詢和訴求,全力做好服務工作。對凡涉及復工復產企業有關藥品、醫療器械、口罩等商品質量和哄抬價格、囤積居奇、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及時受理、及時處置、及時反饋,做到件件有落實、件件有回音,有效化解矛盾糾紛。
九、實施包容審慎監管
對生產經營疫情防控相關物資的企業,已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經企業申請,符合條件可以簡化流程、盡快移出。對因受疫情影響暫時失聯的企業,可以暫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正接受責令整改處理的檢驗檢測機構,在自我承諾已完成全部整改事項,并報作出處理決定的部門后,可以繼續開展檢驗業務,待疫情解除后實施現場核查。對因受疫情影響強檢計量器具按規定到期未檢的,在保證正常使用情況下報縣(市、區)監管部門備案,可延期至疫情結束后1個月內申請檢定。
十、規范指導企業堅守安全底線
堅持監管與服務并重,督促企業自覺落實主體責任,正確處理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復市的關系,指導企業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加強從業人員管理。對在食品藥品安全、特種設備安全、工業品質量安全方面存在隱患的,加強監管,督促指導企業整改落實,確保安全底線不失守。提供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網絡培訓和考核服務。指導特種設備檢驗機構充分運用檢驗管理平臺,摸排梳理轄區內到期未檢的特種設備,主動提醒相關單位及時申報檢驗,簡便企業報檢程序;及時安排現場檢驗,做到報檢必檢、應檢盡檢,嚴格依法依規檢驗并出具檢驗報告。
十一、指導單位集體食堂加強疫情防控
加強企事業單位、醫療機構、養老機構、建筑工地等復工復產單位食堂食品安全的監管和指導,強化從業人員健康監測和管理,嚴格落實環境衛生消殺、餐飲具清洗消毒、原輔料采購管理、食品留樣、餐廚廢棄物處置等制度,推行自帶餐具、分時錯峰就餐或回家就餐、分散就餐、盒飯配送等方式,避免人員集中用餐,嚴防疫情傳播。
十二、服務重點企業發展
成立專門服務小組,以白酒、醫藥等企業為重點,分類指導復工復產。制定重點行業疫情防控參考指南,建立重點企業復工復產困難臺賬,按企業規模和各地疫情風險等級,列出時間表,“一對一”定點有序進行指導幫扶復產,主動協調省局及有關單位,解決企業復工復產實際困難。
十三、鼓勵企業參加“三保”行動
深入開展“保價格、保質量、保供應”行動,搭建市場主體與民生期望溝通互信的平臺,讓更多企業參與進來,加快恢復產能,保證產品質量,保持價格穩定,保障市場供應,不斷提升活動覆蓋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積極履行社會責任,踴躍參加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公益活動的企業參加“四川省天府質量獎”和“瀘州市政府質量獎”評選活動。
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有效期至我市新冠肺炎疫情結束(具體政策措施已明確執行期限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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