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7 11:22 瀏覽量:25446 來源:遼寧日報
本報訊 日前,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遼寧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結合機構改革職能的調整和新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對我省食品安全應急預案進行了修改和完善。
《預案》規定,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將食品安全事故分為四級,即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每兩年至少組織開展1次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練,檢驗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預案》明確,發生重大、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省政府應根據省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的建議和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需要,成立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按照《預案》,發生五種食品安全事故需向省級上報信息:較大及以上級別食品安全事故;涉及在學校或托幼機構有關人員、外籍人員、全國性或區域性重要活動期間有關人員的一般級別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或可能發生有社會影響的食品安全事件;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食品,并可能或已經在社會上造成較大危害的事件;認定其他需要緊急上報的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預案》要求,發現食品安全事故相關情況的單位、食品生產經營者、醫療機構、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有關社會團體及個人須在兩小時內向主管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