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27 09:28 瀏覽量:16356 來源:中國食品網
中國食品網播報 根據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于不合格食品情況公告》(2019年第60、61、62、63號),涉及達州市6批次抽檢不合格食品。24日,達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公布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
一、達州多壹多超市有限責任公司宣漢分公司銷售的烏魚
(一)不合格產品基本情況
抽樣單編號:GC19510000003940058;產品名稱:烏魚;采購日期:2019-11-2;不合格項目:氧氟沙星。
(二)經營環節核查處置情況
1.產品控制情況
經宣漢縣市場監督管局現場調查,達州多壹多超市有限責任公司宣漢分公司采購烏魚3.7千克,銷售3.7千克,庫存0千克,已下架封存0千克。銷售上述抽檢不合格烏魚共計獲利79.92元。該公司收到檢驗報告后,主動停止銷售同品種產品,并啟動召回程序。
2. 行政處罰情況
宣漢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19年12月16日立案,經調查,當事食品經營企業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規定,給予行政處罰。于2020年3月10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1)沒收違法所得79.92元;
(2)罰款30000元。
3. 排查整改復查
宣漢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要求當事人加強經營過程控制,組織管理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強化質量安全意識,嚴格按照相關規定組織經營。
宣漢縣局已于2019年12月20日組織復查驗收,該企業已按監管要求整改完畢。
二、達州市通川區楊小國小吃店銷售的油條
(一)不合格產品基本情況
抽樣單編號:GC19510000003940105;產品名稱:油條;生產日期:2019-11-04,不合格項目:鋁的殘留量。
(二)經營環節核查處置情況
1.產品控制情況
經達州市通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現場調查,達州市通川區楊小國小吃店經營生產的即食食品油條,鋁的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該店收到檢驗報告后,主動停止生產銷售此產品,并啟動整改程序。
2.行政處罰情況
通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19年12月13日立案,經調查,當事食品經營單位違反《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八條第七款、第二十二條第三款規定,依據《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生產經營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于2020年1月12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1)行政處罰款5000元。
(2)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3.排查整改復查
經排查,該食品店接到油條抽檢不合格的檢驗報告后,認識到傳統的泡打粉是含鋁的,將不再生產銷售油條這個項目。通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要求當事人加強經營過程注意事項,組織經營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強化質量安全意識,嚴格按照相關規定組織經營。
通川區局已于2019年12月18日組織復查驗收,該經營單位已按監管要求整改完畢,未再生產銷售油條。
三、宣漢縣盛泉水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包裝飲用水
(一)不合格產品基本情況
抽樣單編號:GC19510000003940049;產品名稱:包裝飲用水;規格型號:18.9L/桶;生產日期:2019-10-30;生產企業為:宣漢縣盛泉水業有限公司,不合格項目:銅綠假單胞菌。
(二)生產環節核查處置
1.行政處罰情況
宣漢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19年12月5日立案,經調查,當事食品生產企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生產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于2020年1月10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1)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180.00元(大寫:壹佰捌拾元整);
(2)處罰款人民幣50000.00元;(大寫:伍萬元整)
2.排查整改復查
經調查,導致該桶裝水不合格的原因是生產企業消毒不嚴造成。責令該食品生產企業按延長消毒時間,同時優化消毒流程。
宣漢局已于2019年12月13日組織復查驗收,該企業已按監管要求整改完畢。
四、宣漢縣月兒亮純凈水廠生產的雨荷包裝飲用水
(一)不合格產品基本情況
抽樣單編號:GC19510000003940089;產品名稱:雨荷包裝飲用水;規格型號:17.5L/桶;生產日期:2019-09-11;被抽樣單位名稱:雨荷山泉水經營部(曾祥偉);生產企業名稱:宣漢縣月兒亮純凈水廠,不合格項目:銅綠假單胞菌。
(二)生產環節核查處置
1.行政處罰情況
宣漢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19年12月5日立案,經調查,當事食品生產企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生產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于2020年1月10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1)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1355.00元(大寫:壹仟叁佰五拾五元整);
(2)處罰款人民幣50000.00元;(大寫:伍萬元整)
2.排查整改復查
經調查,導致該桶裝水不合格的原因是生產企業消毒不嚴造成。責令該食品生產企業延長消毒時間,同時優化消毒流程。
宣漢局已于2019年12月13日組織復查驗收,該企業已按監管要求整改完畢。
(三)經營環節核查處置
1.產品控制情況
宣漢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19年12月2日對雨荷山泉水經營部(曾祥偉)進行了現場檢查,未發現銷售10月27日生產的該批次飲用水,責令暫停銷售不合格產品。
2.行政處罰情況
因該產品為生產環節控制不嚴造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免予處罰。
3. 排查整改復查
經調查,導致該桶裝水不合格的原因是生產企業消毒不嚴造成。責令該經營企業落實查驗制度,強化質量安全意識,嚴格按照相關規定組織經營。
宣漢局已于2019年1月14日組織復查驗收,該企業已按監管要求整改完畢。
五、達州市通川區軍梅米線店銷售的油條
(一)不合格產品基本情況
抽樣單編號:GC19510000003940322;產品名稱:油條;生產日期:2019-11-06;被抽樣單位名稱:達州市通川區軍梅米線店,不合格項目:鋁的殘留量。
(二)經營環節核查處置情況
1.產品控制情況
經通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現場調查,達州市通川區軍梅米線店,經營生產的即食食品油條,鋁的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該店收到檢驗報告后,主動停止生產銷售此產品,并啟動整改程序。
2.行政處罰情況
通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19年12月13日立案,經調查,當事食品經營單位違反《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八條第七款、第二十二條第三款規定,依據《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生產經營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的規定。于2020年1月12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行政處罰款5000元。
3.排查整改復查
經排查,該食品店接到油條抽檢不合格的檢驗報告后,認識到傳統泡打粉是含鋁的,平時沒注意到,將取消生產銷售油條這個項目。
通川區局已于2019年12月25日組織復查驗收,該經營單位已按監管要求整改完畢,未再生產銷售油條。
六、達州市川大師金來食品有限公司
(一)不合格產品基本情況
抽樣單編號:GC19510000003938783;產品名稱:麻辣牛肉;型號規格:108克/袋;生產日期:2019-10-07;標稱生產企業名稱:達州市川大師金來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項目:氯霉素。
(二)生產環節核查處置情況
1.產品控制情況
經達州市通川區市場監督管局現場調查,達州市川大師金來食品有限公司共計生產35件(1050袋)麻辣牛肉,銷售1050袋,銷售價格為7元/袋,銷售金額為7350元。已責令企業暫停生產、銷售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30件(900袋),退款6300元。
2. 行政處罰情況
通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19年12月17日立案,經調查,當事食品生產企業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規定,于2020年1月10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1)沒收違法所得1050元;
(2)處罰款54000元。
3.排查整改復查
經排查,當事人收到檢驗報告后,立即停止生產麻辣牛肉系列產品,并通知銷售商停止銷售上述食品,并召回產品,控制食品安全風險,同時停止生產麻辣牛肉的活動,展開不合格食品原因排查,退還食品原料等工作。加大對后續產品出廠抽樣檢驗工作,嚴格落實查驗索票制度,嚴把原料入口關。
通川區局已于2020年02月28組織復查驗收,該生產企業已按監管要求整改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