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30 10:15 瀏覽量:15591 來源:中國食品網
3月26日,澳大利亞知名葡萄酒品牌奔富(Penfolds)在訴“奔富尼澳”侵權案件中一審勝訴,法院判奔富尼澳須向奔富賠償100萬元。
判決書顯示,法院綜合考慮,應當認定“奔富”為未注冊馳名商標。被告某釀酒公司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申請注冊了多件與原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攀附他人品牌商譽的主觀故意明顯,被訴侵權葡萄酒商品上使用的“奔富”標識與未注冊馳名商標“奔富”構成相同,使用的“Penfunils”標識與原告享有的“Penfolds”注冊商標構成近似,屬于商標侵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