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03 09:55 瀏覽量:22067 來源:中國食品報網
本報訊 清明節即將到來,時令小吃 ? 青團又將走上千家萬戶的餐桌。為確保 ? 食品安全,浙江省市場監管局近期在全 ? 省范圍內開展了青團專項監督抽檢,共 ? 抽取青團100批次,檢驗合格樣品97批 ? 次,不合格3批次,合格率為97%。
此次專項抽檢任務由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承擔,以流通環節在售預包裝及散裝節令食品青團為抽檢對象,抽樣地點包括農貿市場、超市、小食雜店、小型餐館、小吃店等場所,覆蓋生產經營單位92家,涉及生產企業(包括食品小作坊、現場制售單位)87家。
《衛生部關于食品添加劑亮藍不得用于青團的批復》中明確:“青團”在GB2760食品分類系統中屬于糧食和糧食制品類別的米粉制品。此次專項抽檢中產品名稱為“青團”的樣品,其食品添加劑使用限量根據《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4)米粉制品的限量要求進行判定。依照此標準,發現的3批次不合格樣品,不合格項目均為超范圍使用了食品添加劑(糕點類食品允許使用)。
其中,浙江福泰隆連鎖超市有限公司銀泰店銷售的標稱金華市聚香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青團(麻芯味),脫氫乙酸及其鈉鹽、山梨酸及其鉀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GB2760中米粉制品的規定。上海新歐尚超市有限公司紹興店銷售的手工青團,以及紹興市千客隆超市有限公司嘉禾花園購物中心銷售的標稱紹興市越城區勤奮食品廠生產的艾餃(蒸煮類),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GB2760中米粉制品的規定。
目前,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浙江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紹興、金華等市市場監管局責令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紹興、金華等市市場監管局應責令銷售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 (陳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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