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10 16:30 瀏覽量:13441 來源:中國食品網
4月1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0年第42期食品安全抽檢信息,組織抽檢食用農產品食品3059批次樣品,檢出25批次不合格。
3批次食品檢出農藥殘留問題
3批次食品檢出農藥殘留問題,分別為廣西南寧市青秀區埌西綜合市場玉梅珍銷售的“韭菜”,不合格項目為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檢測結果為2.75mg/kg;廣西南寧市青秀區埌西綜合市場覃生揚、范玉鳳銷售的“韭菜”各1批次,不合格項目均為腐霉利,檢測結果分別為0.39mg/kg、1.8mg/kg。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是一類具有高效、廣譜、速效擬除蟲菊酯類殺蟲、殺螨劑,以觸殺和胃毒作用為主,無內吸作用,主要用于小麥、玉米、果樹、棉花、十字花科蔬菜等的病蟲害防治。《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6)規定在韭菜中最大殘留量為≤0.5mg/kg。
腐霉利屬于低毒性殺菌劑,兼具保護和治療作用,可用于防治黃瓜、茄子、番茄、洋蔥等的灰霉病,萵苣、辣椒的莖腐病,油菜菌核病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6)規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2mg/kg。少量的農藥殘留不會導致急性中毒,但長期大量食用農藥殘留超標的水果,可對人體產生不同程度的健康影響風險。
16批次食品檢出獸藥殘留問題
16批次食品檢出獸藥殘留問題,部分不合格產品為南寧翌然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三祺廣場分公司銷售的“象拔螺”,不合格項目為氯霉素,檢測結果為85.5μg/kg,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超標;廣西南寧市青秀區埌西綜合市場曾世斌銷售的“花甲螺”,不合格項目為氟苯尼考超標,氯霉素檢測結果為3.0μg/kg;廣西南寧市青秀區埌西綜合市場梁朝信銷售的“沙包螺”,不合格項目為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超標;都安冠超市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冠鮮雞蛋”,不合格項目為氟苯尼考,檢測結果為9.93μg/kg;桂林市冠超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羅非魚(淡水魚)”,廣西皆用商貿有限公司北流城站百貨超市銷售的“羅非魚(淡水產品)”,廣西冠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灌陽觀瀾店銷售的“羅非魚(淡水魚)”,靖西市綠城超市銷售的“羅非魚”,全州縣連花水產店銷售的“羅非魚(淡水產品)”,廣西百匯商貿有限公司玉林盛世百匯超市銷售的“羅非魚(淡水產品)”,龍勝金木火食品經營部銷售的“羅非魚”,不合格項目為磺胺類(總量)超標;廣西冠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陽朔西街店銷售的“紅皮雞蛋”,不合格項目為氧氟沙星,檢測結果為12.8μg/kg;廣西冠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田陽一店銷售的“土鴨(鴨肉)”,不合格項目為呋喃唑酮代謝物,檢測結果為2.2μg/kg;隆安縣家興超市銷售的“黃花魚(海水產品)”,不合格項目為氧氟沙星,檢測結果為12.4μg/kg,磺胺類(總量)超標;廣西平南縣鎮隆鎮周塘村雙色四屯15號方偉德銷售的“豬五花肉”,不合格項目為磺胺類(總量)、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超標。
氯霉素是一種殺菌劑,也是高效廣譜的抗生素,對革蘭氏陽性菌和革蘭氏陰性菌均有較好的抑制作用。《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農業部公告第235號)和《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中規定,氯霉素為禁止使用的藥物,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
磺胺類藥物是一種人工合成的抗菌藥,具有抗菌譜較廣、性質穩定、使用簡便等特性,對大多數革蘭氏陽性菌和陰性菌都有較強抑制作用,廣泛用于防治雞球蟲病。《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農業部公告第235號)規定,磺胺類在所有食品動物的肌肉和脂肪中的最高殘留限量為100μg/kg。長期攝入磺胺類超標的動物性食品,可能導致泌尿系統和肝臟損傷等健康危害。
氧氟沙星屬于氟喹諾酮類藥物,因抗菌譜廣、抗菌活性強等曾被廣泛用于畜禽細菌性疾病的治療和預防。《發布在食品動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諾氟沙星4種獸藥的決定》(農業部公告第2292號)中規定,在食品動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
呋喃唑酮、呋喃西林屬于硝基呋喃類廣譜抗生素,廣泛應用于畜禽及水產養殖業。硝基呋喃類原型藥在生物體內代謝迅速,和蛋白質結合而相當穩定,故常利用對其代謝物的檢測來反映硝基呋喃類藥物的殘留狀況。《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農業部公告第235號)和《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中規定中規定,硝基呋喃類藥物及其代謝物為禁止使用的藥物,在動物性食品中均不得檢出。
6批次食品檢出重金屬污染問題
6批次食品檢出重金屬污染問題,分別為南寧翌然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三祺廣場分公司銷售的“皮皮蝦”,廣西南寧市青秀區埌西綜合市場楊海青銷售的“帶子螺”,南寧市輝華水產品攤銷售的“花蟹”,廣西南寧市江南區淡村市場謝玉蘭銷售的“皮皮蝦”,欽州市欽南區東風市場劉秀英、黎信娟銷售的“花蟹”各1批次,不合格項目為鎘(以Cd計)超標。
鎘(以Cd計)是最常見的重金屬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鎘(以Cd計)在鮮、凍水產動物的甲殼類中最大限量為0.5mg/kg。水產品中鎘(以Cd計)超標可能是水產品養殖過程中對環境中鎘元素的富集。鎘對人體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積性,長期大量攝入鎘含量超標的食品可能導致腎和骨骼損傷等。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廣西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已責成屬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南寧、欽州、河池、桂林、玉林、百色、貴港市市場監管局已責令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