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16 09:07 瀏覽量:15836 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0年1月6日,浙江省仙居縣市場監管局福應所接到了一個特殊的投訴舉報電話,“我于1月3日在大路村某超市出于生活需要購買到了一罐過期的甜面醬,現在要求你們立案處罰,并讓商家根據《消法》賠償1000元……”
1月7日,福應所執法人員前往該超市實地調查。執法人員在未通知超市負責人的情況下先檢查了超市貨架,發現貨架上在售的涉訴甜面醬均未過期,也沒有發現投訴舉報人購買的同批次甜面醬,執法人員認為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該超市銷售過期食品。
于是,執法人員現場聯系了投訴舉報人,要求其至福應所說明相關情況并提供證據材料,投訴舉報人表示正在園區某公司上班,等過兩日再去福應所,并通過微信向執法人員發送了一張過期甜面醬擺放在貨架上的照片,且多次表示他是出于生活消費需要購買,要求商家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賠償1000元。
之后,投訴舉報人并未至福應所說明情況,也未提交其它證據,所里多次聯系,都被以各種理由拒絕見面。其在電話中表示不論是否立案,只要賠償,并且開始要求執法人員告知超市負責人聯系電話,試圖直接向超市方索要賠償金。
為什么執法部門會將此舉報人定性為職業舉報人?今年1月1日起《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開始實施,其中一條是:不是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不予受理。該舉報人一開口就提自己是出于生活需要,并且后來向執法人員發送了一張過期甜面醬擺放在貨架上的照片。但是,執法人員調取了1月3日當天舉報人購買甜面醬的監控錄像,發現他戴著頭盔和口罩,全程看不清臉,在購買過程中并未出現拍攝甜面醬照片的動作,這不禁讓人懷疑,他發給執法人員的照片又是什么時候拍攝的呢?而在收銀臺付款結算前刻意對甜面醬外包裝進行拍攝,顯然他已經知道手上的甜面醬已過期。試問,如果真的是為了生活消費需要購買的產品,又何必“全副武裝”?又怎會在知道產品過期后還結算付款?又怎么不在第一時間向超市員工反映維權?
最終,執法人員認為,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商家銷售過期食品,且投訴人不是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甜面醬,系惡意投訴,根據《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第十五條規定,可不予受理。
之后,該舉報人轉向仙居縣市場監管局人教科、法規科、分管領導處繼續投訴,甚至將執法人員以行政不作為為由舉報到了縣紀委監察委派駐第四紀檢監察組。
派駐組高度重視,本著審慎負責的態度,要求福應所執法人員限期提交相關證據材料。同時,派駐組多次聯系投訴舉報人要求其配合紀委調查及提供相關材料,對方聲稱人在湖北,由于湖北疫情無法到達。后通過技術手段,掌握到投訴舉報人就在臺州,系江西人張某某,并在路橋、麗水等多地有以購買到過期產品為由索賠的劣跡。最終,經過派駐組對證據的嚴格審查及綜合分析,初步判定該投訴舉報人為惡意的職業舉報人。目前,商家已向公安機關報案。
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廣大商家,現在職業舉報人多利用被舉報人息事寧人的心理,在食品、廣告等領域出現“造假”式的索賠和舉報行為。在遇到類似的情況時商家不必驚慌,碰到被投訴舉報人直接索賠時,可第一時間與市場監管部門聯系,撥打消費維權熱線:12315。消費者正當權益受損時,市場監管部門必定幫助維權,對惡意投訴等行為絕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