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16 09:11 瀏覽量:20927 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根據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于不合格食品情況公告》(2019年第45、47、48號),涉及達州市4批次抽檢不合格食品。近日,達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
一、渠縣天池純凈水廠生產的天池飲用純凈水
(一)不合格產品基本情況
抽樣單編號:GC19510000003936252;產品名稱:天池飲用純凈水;生產日期:2019-07-16;標稱生產企業為:渠縣天池純凈水廠,不合格項目:銅綠假單胞菌。
(二)、生產環節核查處置
1.行政處罰情況
渠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19-08-23立案,經調查,當事食品生產企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生產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于2019-11-18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1)警告;沒收非法所得金額:207元;
(2)罰款50000元;(大寫:伍萬元整)
2.排查整改復查
經調查,導致該批次天池飲用純凈水不合格的原因:一是由于廠區通風不暢,場內地面潮濕。二是瓶蓋消毒后未用完的沒有及時保管與處理,工人在這個批次生產中就未再消毒,并拿來使用。責令該食品生產企業按先進先用,先進先出的原則控制物料,同時包裝密封好。
渠縣局已于2019年10月12日組織復查驗收,該企業已按監管要求整改完畢。
二、四川鄉山天然礦泉水有限公司生產的飲用天然山泉水
(一)不合格產品基本情況
抽樣單編號:GC19510000003936230;產品名稱:飲用天然山泉水;生產日期:2019-07-12;標稱生產企業為:四川鄉山天然礦泉水有限公司,不合格項目:溴酸鹽。
(二)、生產環節核查處置
1.行政處罰情況
渠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19年08月28日立案,經調查,當事食品生產企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生產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于2019年11月14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1)警告;沒收非法所得金額1318元;
(2)罰款50000元;(大寫:伍萬元整)
2.排查整改復查
經調查,導致該批次天池飲用純凈水不合格的原因:一是由于公司更換了一臺臭氧發生器,處在調試檢測階段、加之電壓不穩定造成臭氧濃度不均致使該批次產品不合格。責令該食品生產企業按食品安全法規定,整改、復查合格后方可生產銷售。
渠縣局已于2019年8月30日組織復查驗收,該企業已按監管要求整改完畢。
三、達州市通川區元碧食品經營部銷售的干肉筍、干牛尾筍
(一)不合格產品基本情況
抽樣單編號:SC19510000687230224;產品名稱:干肉筍;生產日期:2019-01-07;不合格項目:二氧化硫殘留量。
抽樣單編號:SC19510000687230227;產品名稱:干牛尾筍;生產日期:2019-03-01;不合格項目:二氧化硫殘留量。
(二)經營環節核查處置情況
1.產品控制情況
經通川區市場監督管局現場調查,達州市通川區元碧食品經營部進購干肉筍2千克,銷售2千克,庫存0千克,已下架封存0千克;進購干牛尾筍2千克,銷售2千克。銷售上述兩種抽檢不合格產品共計獲利36元。該公司收到檢驗報告后,主動停止銷售同品種產品,并啟動召回程序。
2. 行政處罰情況
通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19年8月8日立案,經調查,當事食品經營企業違反《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辦法》 第十條、十一條、二十二條第(三)項規定,依據《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一項、四十一條、四十三條規定給予行政處罰。于2019年8月20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1) 警告;
(2) 沒收違法所得36元(大寫:叁拾陸元)
(3)罰款5000元(大寫:伍仟元整)
3. 排查整改復查
經調查,達州市通川區元碧食品經營部購進產品時未履行進貨查驗義務,市場監管部門對其進行警告要求當事人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履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索證索票,加強經營過程控制,組織管理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強化質量安全意識,嚴格按照相關規定組織經營。
通川區局已于2019年9月25日組織復查驗收,當事人已按監管要求整改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