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6 14:54 瀏覽量:30468 來源:中國食品報網
本報訊 近日,農業農村部發布《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2月3日,農業農村部相關負責人就《辦法》答記者問時表示,當前,我國仍處于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時期,保護耕地的壓力越來越大,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任務越來越艱巨。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耕地保護問題,提出要扎緊耕地保護的“籬笆”,守住18億畝耕地紅線。
據了解,現行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是2005年頒布實施的,至今已有16年,該辦法對于規范農村土地流轉發揮了重要作用,但許多條款已不適應新的形勢和法律政策要求。對此,農業農村部負責人表示,與原有的政策相比,新的管理辦法聚焦土地經營權流轉,同時,圍繞強化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補充了新內容,進一步強化了對耕地的保護和促進糧食生產。
《辦法》提出,一方面,嚴格防止耕地“非糧化”,明確土地經營權流轉要確保農地農用,優先用于糧食生產,要將經營項目是否符合糧食生產等產業規劃作為審查審核的重點內容, 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服務,鼓勵受讓方發展糧食生產。另一方面,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明確土地經營權流轉的受讓方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保護土地,禁止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禁止閑置、荒蕪耕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