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06 09:38 瀏覽量:18818 來源:中國食品報網
今年以來,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的統一部署下,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聚焦民生領域群眾反映強烈、社會輿論關注的突出問題,重拳出擊,嚴厲打擊生產經營有毒有害食品、農獸藥殘留超標食品和“山寨”酒水飲料行為,依法嚴查劣質鋼筋、線纜、兒童玩具和翻新“黑氣瓶”,大力整治“神醫”“神藥”等虛假醫療廣告和中介機構“亂收費”現象,查辦了一批與群眾緊密相關、性質惡劣的違法案件。4月30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布部分典型案件,其中,多個典型案件與食品相關?,F將與食品相關的部分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案例一:江西省樟樹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樟樹市鵬泰百貨有限公司經營含“瘦肉精”的牛肉案
2021年3月15日,江西省樟樹市市場監管局淦陽分局對樟樹市鵬泰百貨有限公司所經營的牛肉含克倫特羅,俗稱“瘦肉精”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沒收違法所得55.04元、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前期,江西省樟樹市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經營的牛肉進行監督抽檢。檢驗結果顯示:該牛肉克倫特羅項目不合格。經查,樟樹市虹橋市場經營戶劉國平(另案處理)為當事人供貨牛肉8斤,價格為38元/斤,當事人的銷售價格是44.88元/斤。綜上所述,違法所得為55.04元,貨值359.04元。當事人銷售使用國家禁止的獸藥的食用農產品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樟樹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我國全面禁止食用動物養殖過程中使用“瘦肉精”。克倫特羅是最常見的“瘦肉精”之一,主要作用是提高動物飼料轉化率,增加蛋白質合成(長瘦肉)。克倫特羅的殘留主要在動物內臟,肌肉中殘留相對較低。食用“瘦肉精”殘留較高的動物性食品可引起急性中毒,典型癥狀為肌肉震顫和心跳加速,停止食用后即可緩解,無后遺癥。
案例二:廣東省廣州市花都區市場監管局查處畢沛燈涉嫌生產經營非法添加藥品的食品案
2021年1月,廣東省廣州市花都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將畢沛燈涉嫌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前期,廣東省廣州市花都區市場監管局會同公安機關根據掌握的線索對當事人畢沛燈住所進行檢查。現場發現用于銷售的賽維娜金裝膠囊1934粒、賽維娜紅裝膠囊272粒、存放有鐵殼塑料薄膜封口機2臺、賽維娜膠囊包裝袋4.76萬個、賽維娜膠囊防偽標識3500個。經快速檢測,2種膠囊“西布曲明”等項目呈陽性,涉嫌含有非食用物質。執法人員依法對原料、成品及設備采取查封、查扣行政強制措施并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未取得《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賽維娜金裝膠囊、賽維娜紅裝膠囊生產加工活動,產品經檢驗,檢出“西布曲明”成分;當事人無法提供進貨渠道,未履行進貨查驗義務,通過線上線下渠道進行銷售。根據《關于停止生產銷售使用西布曲明制劑及原料藥的通知》(國食藥監辦〔2010〕432號),西布曲明制劑和原料藥于2010年10月30日起在我國停止生產、銷售和使用。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涉嫌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西布曲明通過抑制中樞神經,起到降低食欲的作用,會增加患心腦血管疾病風險,因此多個國家和地區逐步停止使用。目前,我國命令禁止西布曲明的生產、銷售和使用,屬于重點打擊的違法添加物之一,常見于聲稱“減肥、瘦身、排毒”的代用茶、壓片糖果、固體飲料等產品。如消費者食用這類產品后出現食欲減退、失眠、口渴、便秘等癥狀,應高度警惕并通過12315投訴舉報。
案例三:安徽省蕪湖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張某生產銷售假冒白酒案
2021年4月1日,安徽省蕪湖市市場監管局會同公安機關聯合行動,打掉一跨區域生產加工、運輸、銷售假酒團伙,行動當晚即抓獲犯罪嫌疑人4人,查處銷售門店2家,搗毀生產窩點2處。
蕪湖市市場監管局在2021年春節打假行動期間,通過前期案源梳理,鎖定一假酒運輸車輛,遂與公安機關組成專案組,暗中跟蹤摸排,逐步摸清涉案人員活動軌跡和生產銷售場所。4月1日晚,市場監管局與公安機關組成5個行動組,2組突擊檢查蕪湖銷售門店,2組奔襲合肥生產窩點,1組蹲守跟蹤運輸車輛。經過徹夜奮戰,當晚抓獲張某等犯罪嫌疑人4人,現場查扣假冒茅臺、古井貢、口子窖、劍南春等品牌白酒800余瓶,以及大量包裝材料、生產工具等物品,經鑒定貨值30余萬元。因張某生產銷售假酒行為涉嫌構成犯罪,蕪湖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將本案移送公安機關。
商標是區分商品和服務來源的重要標志,關系著企業的商譽和形象。企業商標品牌在培育過程中,投入大量精力和財力,是企業的重要無形財產。根據《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屬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本案中,張某等人未經商標權利人許可,擅自使用其商標,不僅侵犯上述白酒企業的商標權,損害企業的形象,而且誤導消費者,影響消費體驗,侵害消費者利益,必須依法予以懲處。
案例四:浙江省金華市金東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宋某生產銷售假冒洋酒案
2021年4月9日,浙江省金華市金東區市場監管局會同公安機關打掉一假冒洋酒生產銷售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5人,查扣一批假冒多個品牌的洋酒,貨值100余萬元。
前期,金東區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稱赤松鎮一帶有兩車在秘密交易洋酒,行跡可疑。市場監管局立即安排執法人員蹲守跟蹤,發現一運輸車輛交易后迅速返回,另一運輸車輛則先后進出2個物流基地,但在其中一個基地并未裝卸貨,而且途中經常變換行駛軌跡,不符合常理。經跟蹤運輸車輛,深入走訪摸排,執法人員在金東區東孝街道一隱蔽民房內鎖定洋酒生產場所。市場監管局隨后與公安機關成立聯合專案組,研究制定收網計劃。專案組兵分3路,分別對交易現場、生產窩點、物流公司突擊檢查,在交易現場查扣一批正在交易的洋酒,在生產場所查獲“黑牌”“芝華士”“馬爹利”洋酒空瓶3000多個、注冊商標標識2萬多個,白蘭地、威士忌等原料酒3噸,以及若干包裝材料和生產工具,并抓獲該團伙宋某等5人。經查,宋某網購洋酒原料以及空瓶,雇傭2人在民房內灌裝生產假冒洋酒,并安排專人分別負責運輸、收款,截至案發,已持續生產銷售半年,銷售金額達100余萬元。
此案中,張某等人未經上述洋酒商標權利人許可,擅自使用其商標,違反《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屬于侵犯商標專用權違法行為,不僅侵犯了企業的合法權益,而且誤導消費者,損害了消費者利益。因張某等人違法情節嚴重,涉嫌構成犯罪,市場監管局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