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0 11:05 瀏覽量:25426 來源:中國醫藥報
近日,武漢市的張阿姨因關節疼痛在網上購買了一種號稱可以緩解關節疼痛的保健食品。服用一段時間之后,張阿姨的關節疼痛確實有所緩解,但是人卻開始發胖。身體的變化讓張阿姨不安,她把保健食品的樣品拿到相關部門去檢測,得知這款保健食品含有非法添加成分,不宜服用。
張阿姨被網售保健食品的虛假宣傳所“忽悠”并非個案。在現實生活中,利用網絡違法違規營銷保健食品的“坑老”案例時有出現,問題仍然比較突出。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有兩點:一是法規滯后,打不疼、打不死。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對互聯網食品交易作出了明確規定,但網絡營銷保健食品行為具有特殊性,目前尚無專門的監督管理法規,導致網絡營銷保健食品監管執法存在“小案重罰欠妥當、減輕處罰難公允、適用他法遇尷尬”的難題,迫切需要完整的法律體系支撐。二是消費者辨識能力差,容易受到誘導,因此科普宣傳任重道遠。
為此,6月29日國務院食品安全辦下發的《關于繼續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的通知》中進一步明確,要重點治理利用網絡、會議、電視、廣播、電話和報刊等方式違法違規營銷問題。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網絡營銷保健食品雖然是一種新業態,但也必須運行在法治軌道上。推進網絡營銷保健食品治理,首先要細化法規規定,進一步厘清第三方平臺、網絡保健食品經營者、監管部門的責任,為網絡營銷保健食品健康有序地發展強化法制保障。
其次,要抓住網絡營銷保健食品安全監管的“牛鼻子”。網絡營銷保健食品,第三方平臺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一頭連著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者,另一頭連著消費者。加強第三方平臺監管的有效辦法,就是堅持“線上線下一致”原則,在這一原則指導下,進一步明確平臺和入網保健食品提供者的義務,開展網絡營銷保健食品的安全監測。
第三,網絡營銷保健食品治理還需要經營者、消費者、社會公眾多方發力,打好“組合拳”。網絡營銷保健食品門檻低,一些不法商家受利益驅使不講誠信甚至鋌而走險,做虛假宣傳,搞非法營銷。有的消費者安全意識淡薄,購買前無問證意識、購買時無留證意識、買到問題保健食品后無舉報意識,造成了網絡保健食品安全難監管的困境。唯有網絡保健食品經營者、消費者、監管部門和社會各方共同發力、形成合力,網絡保健食品買得放心、吃得放心方可期。
近日,武漢市的張阿姨因關節疼痛在網上購買了一種號稱可以緩解關節疼痛的保健食品。服用一段時間之后,張阿姨的關節疼痛確實有所緩解,但是人卻開始發胖。身體的變化讓張阿姨不安,她把保健食品的樣品拿到相關部門去檢測,得知這款保健食品含有非法添加成分,不宜服用。
張阿姨被網售保健食品的虛假宣傳所“忽悠”并非個案。在現實生活中,利用網絡違法違規營銷保健食品的“坑老”案例時有出現,問題仍然比較突出。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有兩點:一是法規滯后,打不疼、打不死。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對互聯網食品交易作出了明確規定,但網絡營銷保健食品行為具有特殊性,目前尚無專門的監督管理法規,導致網絡營銷保健食品監管執法存在“小案重罰欠妥當、減輕處罰難公允、適用他法遇尷尬”的難題,迫切需要完整的法律體系支撐。二是消費者辨識能力差,容易受到誘導,因此科普宣傳任重道遠。
為此,6月29日國務院食品安全辦下發的《關于繼續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的通知》中進一步明確,要重點治理利用網絡、會議、電視、廣播、電話和報刊等方式違法違規營銷問題。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網絡營銷保健食品雖然是一種新業態,但也必須運行在法治軌道上。推進網絡營銷保健食品治理,首先要細化法規規定,進一步厘清第三方平臺、網絡保健食品經營者、監管部門的責任,為網絡營銷保健食品健康有序地發展強化法制保障。
其次,要抓住網絡營銷保健食品安全監管的“牛鼻子”。網絡營銷保健食品,第三方平臺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一頭連著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者,另一頭連著消費者。加強第三方平臺監管的有效辦法,就是堅持“線上線下一致”原則,在這一原則指導下,進一步明確平臺和入網保健食品提供者的義務,開展網絡營銷保健食品的安全監測。
第三,網絡營銷保健食品治理還需要經營者、消費者、社會公眾多方發力,打好“組合拳”。網絡營銷保健食品門檻低,一些不法商家受利益驅使不講誠信甚至鋌而走險,做虛假宣傳,搞非法營銷。有的消費者安全意識淡薄,購買前無問證意識、購買時無留證意識、買到問題保健食品后無舉報意識,造成了網絡保健食品安全難監管的困境。唯有網絡保健食品經營者、消費者、監管部門和社會各方共同發力、形成合力,網絡保健食品買得放心、吃得放心方可期。
近日,武漢市的張阿姨因關節疼痛在網上購買了一種號稱可以緩解關節疼痛的保健食品。服用一段時間之后,張阿姨的關節疼痛確實有所緩解,但是人卻開始發胖。身體的變化讓張阿姨不安,她把保健食品的樣品拿到相關部門去檢測,得知這款保健食品含有非法添加成分,不宜服用。
張阿姨被網售保健食品的虛假宣傳所“忽悠”并非個案。在現實生活中,利用網絡違法違規營銷保健食品的“坑老”案例時有出現,問題仍然比較突出。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有兩點:一是法規滯后,打不疼、打不死。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對互聯網食品交易作出了明確規定,但網絡營銷保健食品行為具有特殊性,目前尚無專門的監督管理法規,導致網絡營銷保健食品監管執法存在“小案重罰欠妥當、減輕處罰難公允、適用他法遇尷尬”的難題,迫切需要完整的法律體系支撐。二是消費者辨識能力差,容易受到誘導,因此科普宣傳任重道遠。
為此,6月29日國務院食品安全辦下發的《關于繼續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的通知》中進一步明確,要重點治理利用網絡、會議、電視、廣播、電話和報刊等方式違法違規營銷問題。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網絡營銷保健食品雖然是一種新業態,但也必須運行在法治軌道上。推進網絡營銷保健食品治理,首先要細化法規規定,進一步厘清第三方平臺、網絡保健食品經營者、監管部門的責任,為網絡營銷保健食品健康有序地發展強化法制保障。
其次,要抓住網絡營銷保健食品安全監管的“牛鼻子”。網絡營銷保健食品,第三方平臺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一頭連著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者,另一頭連著消費者。加強第三方平臺監管的有效辦法,就是堅持“線上線下一致”原則,在這一原則指導下,進一步明確平臺和入網保健食品提供者的義務,開展網絡營銷保健食品的安全監測。
第三,網絡營銷保健食品治理還需要經營者、消費者、社會公眾多方發力,打好“組合拳”。網絡營銷保健食品門檻低,一些不法商家受利益驅使不講誠信甚至鋌而走險,做虛假宣傳,搞非法營銷。有的消費者安全意識淡薄,購買前無問證意識、購買時無留證意識、買到問題保健食品后無舉報意識,造成了網絡保健食品安全難監管的困境。唯有網絡保健食品經營者、消費者、監管部門和社會各方共同發力、形成合力,網絡保健食品買得放心、吃得放心方可期。(中國食品網轉載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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