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21 14:35 瀏覽量:29768 來源:中國食品報網
本報訊 為了能確保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依法登記,持續保護和弘揚地方傳統、特色食品小作坊產業有效傳承和健康發展,結合“深汕特別合作區”已納入深圳行政管轄,以及近年來深圳市小作坊登記情況和食品安全監管風險變化,根據《廣東省食品生產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深圳市市場監管局近日牽頭修訂并發布了《深圳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禁止生產加工的食品品種目錄(第二版)》(以下簡稱《小作坊食品目錄(第二版)》)。
《小作坊食品目錄(第二版)》規定了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禁止生產加工的食品品種、可申請生產加工的食品品種及區域。全市范圍可申請生產加工的食品5種,包括:其他糧食加工品類2個品種:谷物粉類制成品(生濕面制品、生干面制品);熱加工熟肉制品類3個品種:醬鹵肉制品(醬鹵肉類、白煮類)、熏燒烤肉制品。限定寶安區、坪山區、大鵬新區、深汕合作區4個區域可申請生產加工的食品品種28種。
與第一版《小作坊食品目錄》相比,第二版參照了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2020年修訂版),對食品編號、類別名稱、品種名稱做出了相應調整。在申請可生產加工的食品品種方面,由4個類別18個品種變成10個類別33個品種。同時,剔除了全市范圍內可申請生產加工的品種4種,新增了限定“深汕特別合作區”可申請生產加工的食品品種25種。
深圳市市場監管局通過加強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監管,嚴格規范其生產加工的食品種類,助力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增強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意識。原本“臟亂差”的小作坊有了規范,也會努力向小而精、小而美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