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31 13:18 瀏覽量:27494 來源:食品網
中國食品報四川報道 在“春雷行動2022”食品安全執法行動中,金堂縣市場監管局土橋市場監管所持續規范食品經營秩序,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執法行動中查處了一家小餐飲店不履行進貨查驗義務。
2022年3月8日,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土橋鎮某家小餐飲店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店從事經營活動期間購進的食品原料調和油,未按規定保存進貨查驗記錄及相關憑證,執法人員責令限期整改,并給予警告。整改期滿后,2022年3月17日,執法人員對該店整改情況進行復查時發現餐飲店經營者仍不能提供進貨查驗記錄及相關憑證。
該餐飲店的行為,違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十條的規定。由于該餐飲店至被查獲之日違法行為時間為不足1個月,未造成人身、財產受損,依據《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項規定,3月18日,金堂縣市場監管局作出從輕處罰決定,對該餐飲店處罰500元。
據金堂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介紹,按照國家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食品經營者要做好臺賬記錄,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供貨商及其聯系方式、進貨時間等內容。進貨查驗不只是食品生產者的義務,同樣也是食品經營者及餐飲服務提供者必須履行的義務,這也可以保護生產經營者自身的權益。(鐘金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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