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19 15:02 瀏覽量:21186 來源:中國食品報
菜籽油是深受人們喜愛的食用油品種。國家市場監(jiān)管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fā)布的《菜籽油》(GB/T1536-2021)(以下簡稱“新標準”)已于5月1日正式實施,新標準修訂了煙點、酸值、等級等方面內容。業(yè)內人士認為,新標準以引導企業(yè)適度加工為導向,提升加工技術整體水平,將引領行業(yè)健康發(fā)展、引導公眾高品質消費。
引導適度加工
菜籽油是我國食用油消費重要的大類油品之一,《菜籽油》(GB/T1536-2004)于2005年實施,其中的產品分級和質量指標已不適應當前消費轉向綠色優(yōu)質、營養(yǎng)健康和適度加工等需求。
舊標準將菜籽油分為四個等級,新標準則將菜籽油按加工程度不同分為菜籽原油和成品菜籽油兩類;將壓榨菜籽油分為兩個等級,浸出菜籽油分為三個等級。
新標準按照適度加工理念,在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前提下,調整了酸價、煙點等指標,如新標準只對浸出一級菜籽油的煙點進行了規(guī)定:由原來的215℃調整為190℃,取消了浸出二級菜籽油和壓榨菜籽油的煙點要求。
科信食品與健康信息交流中心科學技術部主任阮光峰表示,煙點是指食用油加熱過程中冒煙時的溫度,可用作植物油精煉程度的指標,片面追求高煙點、低酸價,往往會導致油脂加工過程中過度精煉,造成營養(yǎng)成分流失、出品率降低和能耗增加。
近年來,我國食用油消費存在一定的消費誤區(qū),有些人喜歡食用過度精煉的油脂,這一現(xiàn)象導致整個食用油行業(yè)普遍存在過度加工問題。中國糧油學會油脂分會會長、武漢輕工業(yè)大學教授何東平表示,舊標準將成品菜籽油分為四個等級,為達到高等級油的低酸價、高煙點指標要求,企業(yè)在加工過程中往往會過度精煉。以酸價為例,為達到舊標準一級油和二級油的酸價指標要求,企業(yè)往往需要過度堿煉或物理脫酸,不僅增加能耗、降低出油率,也除去了大量甾醇、維生素E等有益物質。
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西安油脂科學研究設計院原高級工程師蔣新正表示,高煙點的油穩(wěn)定性反倒會差,雖然在加熱時產生的油煙少,但同時也會造成油的保質時間變短。他認為,近年來國家修訂了不少油種的標準,主要集中在煙點脂肪酸組成酸價等指標的調整,表明從國家到行業(yè)正在達成產品質量共識。
保護消費者知情權
目前市場上流傳著“浸出油劣質”的說法,認為浸出法工藝制油含有化學物質殘留,劣于壓榨法,許多消費者也常常糾結于是該買壓榨油還是浸出油。
對于成品菜籽油,新標準按照加工工藝給出了更加清晰的定義,特別是壓榨菜籽油與浸出菜籽油的定義更加清晰。如壓榨菜籽油是指利用機械壓力擠壓油菜籽制取的菜籽原油經精煉加工制成的油品;浸出菜籽油是指利用溶劑溶解油脂特性,從油菜籽料胚或預榨餅中制取的菜籽原油經精煉加工制成的油品。兩者的定義都強調了“精煉”,足見菜籽油精煉加工的重要性。
中國糧油學會首席專家、油脂分會名譽會長王瑞元表示,無論是浸出油還是壓榨油,只要符合我國食用油質量標準和衛(wèi)生標準,就都是優(yōu)質安全的食用油,消費者均可放心食用。何東平則表示,兩種菜籽油的區(qū)別在于菜籽原油的制取工藝不同,但都要進一步“經精煉加工制成”,有助于消費者科學認知壓榨油與浸出油的異同。
新標準還規(guī)定菜籽油中不得摻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要求“成品菜籽油在零售終端應避免脫離原包裝散裝銷售”,以防摻假。為滿足消費者知情權,產品標簽上應標識產品名稱、加工工藝、質量等級等信息。
通過電商平臺查詢,不少品牌的菜籽油在售,有魯花、福臨門、金龍魚、多力、家鄉(xiāng)味、道道全等品牌,產品標簽均已經標注產品的加工工藝,不過以壓榨生產工藝居多。
引導健康消費
芥酸是菜籽油產品中不可忽視的重要成分,是菜籽油中的脂肪酸。食品科普專家云無心表示,長期攝入過多的芥酸,可使心肌中脂肪沉積、血管壁增厚,損害心血管功能,甚至誘發(fā)心肌炎、影響生殖功能。新標準按油菜籽中油的芥酸含量對成品菜籽油進行了分類,分為普通菜籽油和低芥酸菜籽油。低芥酸菜籽油為脂肪酸組成中芥酸含量不超過3%的菜籽油。
不過新標準并未要求菜籽油標注芥酸值,何東平表示,新標準體現(xiàn)出適用性標準對行業(yè)的引領至關重要,尤其是國家標準,起到的是“劃底線”的兜底作用,國家標準需要有較強的可操作性,需要考慮到我國的實際情況。
此外,新標準在適用范圍中明確規(guī)定不適用于高油酸菜籽油。對于何為高油酸菜籽油,新標準并未給出定義。根據中國糧油學會發(fā)布的《高油酸菜籽油》團體標準,高油酸菜籽油的油酸含量應當高于72%,芥酸含量應當低于3%。
(孟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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