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0 10:35 瀏覽量:24282 來源:中國食品網
2月16日,宜賓市南溪區市場監管局在“春雷行動2023”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行動中檢查發現,宜賓市南溪區某白酒銷售門市存在擅自使用“李莊白酒”地理標志產品名稱的行為。
現場檢查中,執法人員發現該白酒銷售門市在門頭店招上使用“李莊白酒”字樣,且在售的散裝白酒酒壇上印有“李莊白酒”“訂制”字樣,同時酒壇上附有該散裝白酒生產供貨商的白酒質量《檢驗檢測報告》。 經詢問調查,經營者不能提供其自身和該白酒生產供貨商使用“李莊白酒”地理標志及產品名稱的授權證明,其行為涉嫌違反《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第二十一條:“…擅自使用或偽造地理標志名稱及專用標志的…”的規定,宜賓市南溪區市場監管局對其違法行為予以立案調查。
據悉,“李莊白酒”是宜賓市翠屏區的地理標志保護產品,涉及白酒生產供貨商地址也為宜賓市翠屏區,因此,南溪區市場監管局將相關線索移送翠屏區市場監管局并商請協助調查。2月21日,南溪區市場監管局協同翠屏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就“李莊白酒”獲得地理標志產品保護情況、涉及白酒生產供貨商和銷售者地理標志使用授權情況進行調查取證。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付恩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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