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7 15:29 瀏覽量:30034 來源:中國食品報
本報記者 朱美喬
自2022年以來,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持續開展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重拳出擊、集成作戰、打出聲威,對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形成有力震懾。2022年,全國市場監管部門共查辦民生領域違法案件20.6萬件,移送公安機關3554件,辦案力度持續加大。從案件類型看,面向未成年人開展“無底線營銷”、“神醫”“神藥”等虛假違法廣告、醫療美容領域虛假宣傳類案件數量排在前三位,分別達1.4萬余件、6500余件、4600余件。對這些案件的嚴厲查處,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營造了良好環境,呵護了老年人的“錢袋子”。
市場監管總局在日前的舉辦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專題新聞發布會上強調,今年市場監管總局將進一步加大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堅持問題導向,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此次市場監管總局公布的2023年“鐵拳”行動方案,明確了重點打擊的8類違法行為,包括:食品中非法添加降糖降壓降脂等物質、“神醫”“神藥”虛假違法廣告等行為。
市場監管總局執法稽查局一級巡視員王松林表示,去年以來,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持續開展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充分發揮執法辦案的集成效應,針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的違法行為,重拳出擊,做到“早謀劃、早部署、早見效”,形成以點帶面、以案釋法、打宣結合、多方參與的工作格局,有力保障了民生福祉。
王松林介紹,各地結合實際情況找準“自選動作”,緊緊圍繞損害人民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確定97類重點打擊違法行為。例如湖北省市場監管局發布的“鐵拳”行動方案中,就特別強調打擊“論壇活動中出現虛假宣傳、違規收費和銷售產品等違法行為”,直至非法會銷行為。江西省市場監管局提出重點查處15類違法行為:食品中非法添加降糖降壓降脂等物質;“神醫”“神藥”虛假違法廣告。
打擊“神醫”“神藥”是“鐵拳”行動重點之一。近年來,持續保持對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等民生重點領域虛假違法廣告的高壓嚴管態勢,依托“鐵拳”行動,依法嚴厲打擊“神醫”“神藥”違法廣告。
針對這項工作成效和下一步的計劃,市場監管總局廣告監管司副司長駱嵐表示,一是強化廣告監測。健全完善廣告監測制度機制,不斷提高廣告監測能力,加大對醫療、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等重點民生領域廣告監測力度,對監測發現的涉嫌違法廣告線索,第一時間派發屬地市場監管部門,要求依法從嚴從快查處。
二是突出重點整治。緊盯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集中整治冒充專家名醫開展廣告宣傳、違法違規宣傳藥品療效、虛構夸大保健食品功效等突出問題。2022年,全國市場監管部門共查處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等虛假違法廣告案件7794件,罰沒1.26億元,形成有力震懾。
三是加強聯合監管。聯合國家藥監局查處“長牙牙膏”系列案件,處罰從事違法廣告活動的相關市場主體;聯合國家中醫藥局對假冒“名老中醫”廣告依法打擊,查處曝光一批典型虛假違法廣告案件。
市場監管總局將持續緊盯民生熱點,以宣傳貫徹《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為契機,加強宣傳引導,進一步提升廣告市場主體合規經營意識;強化監管執法,加大對“神醫”“神藥”虛假違法廣告整治力度,切實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
各地監管部門打擊“神醫”“神藥”典型案例
記者梳理發現,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近期也發布了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典型案例。
江蘇省常熟市市場監管局查處王某虛假宣傳“神醫”“神藥”案。
2022年7月15日,常熟市市場監管局收到市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辦公室關于短視頻平臺主播“江蘇某某”虛假宣傳案源線索。經初步核查,王某涉嫌在直播帶貨時存在虛假宣傳行為。
經查,2022年7月16日至30日,王某在直播間通過塑造“正能量主播”形象,以演繹故事的形式進行虛假宣傳,誤導老年人信以為真,達到帶貨目的。直播中涉及銷售“千年人參”“鱷魚提取精華”“華西T細胞乳膠被”等商品,宣稱“千年人參”能提高免疫力和元氣、促進新陳代謝及能保人命等;宣稱“鱷魚提取精華寶”是延年益壽強身健體的秘方,能延緩衰老及保證肉身不腐爛等功效;宣稱“華西T細胞乳膠被”能夠抗癌防癌,惡性腫瘤能減少80%等。上述涉及商品宣傳功能均沒有科學依據,故事情節純屬虛構。經核算,銷售金額為79.76萬元。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2023年2月28日,常熟市市場監管局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作出罰款50萬元的行政處罰。
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市場監管局對某公司發布食品違法廣告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2022年12月13日,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市場監管局對某公司發布食品違法廣告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罰款88.638萬元的行政處罰。
城陽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線索,對某公司進行調查。經查,發現當事人通過經營場所展廳、電視臺、互聯網等載體發布的廣告中含有虛假內容,使用了國家機關和工作人員的名義,對普通食品宣傳有疾病治療等功效,且通過互聯網發布的涉案廣告含有“蝦青素確實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對新冠肺炎的抑制作用”等內容。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九條、第十七條、第二十八條規定,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城陽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本案中,當事人是食品經營主體,其經營的是預包裝普通食品。當事人為了牟利,通過經營場所展廳、電視臺、互聯網等載體發布違法廣告,吸引消費者和加盟商的眼球。其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發布“蝦青素確實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對新冠肺炎的抑制作用”等違法廣告的行為,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為切實營造良好的放心消費環境,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加強對“神醫”“神藥”等虛假違法廣告的監管執法力度,重拳出擊,重違嚴懲,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