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1 15:42 瀏覽量:14581 來源:中國食品網
中國酒業協會、五糧液集團、四川輕化工大學于2018年簽約共建中國白酒學院,致力于培養中國白酒全產業鏈人才。學院三級教授郭五林同志經深入調研,就八項規定精神對酒業的深遠影響形成以下核心觀點。
中國白酒學院教授郭五林認為,要從酒業的角度、政治的高度、歷史的深度、影響的廣度來認識八項規定精神中“不上酒”規定對酒業的影響。八項規定精神最終是要將酒從“公務活動中的享受性、非必需品”中剝離出來,使之成為“私人消費活動中的自費性商品”,從而杜絕公務特權,彰顯商品屬性。八項規定精神將多元混雜、良莠不齊、毀譽參半的酒文化進行優化和提升,彰顯民主和諧、公正法治、誠信友善的酒文明。短期看,將對酒業發展軟環境起到一定的制約作用。長期來看,將促進酒業良性發展,擴大酒業市場,為中國酒文明國際化提供支持。酒業要深刻理解和支持八項規定精神,順應時代發展,更新產銷理念,實現持續健康開放高質量發展。
明辨公私:劃定公務禁酒紅線,厘清私人飲酒邊界
八項規定精神及其配套制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以剛性約束清晰界定飲酒的公私邊界:公務接待工作餐“不上酒”,違規提供酒水必受嚴肅問責。相關部門依據八項規定精神,明令黨員干部規避八種“禁入飯局”、警惕十二種“高危飯局”。
簡而言之,凡涉“公”之局,酒不可沾;“以公謀私”之宴,斷不可赴。正面而言:唯“純粹私人交往且不涉公務場合”,方為飲酒合規之地。此舉為“公”與“私”劃定了涇渭分明的制度紅線,有力支撐紀檢監察部門精準執紀。八項規定精神是黨中央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系列要求的系統集成與深化細化,標志著黨內治理與國家治理邁向更高水平、更精細維度。
執中致和:超越“縱”“禁”兩端,開創理性“限酒”新局
酒,“通血脈,散濕氣”“行藥勢,殺百毒邪惡氣”“除風下氣”“開胃下食”“溫腸胃御風寒”“止腰膝疼痛”,素有“百藥之長”美譽,蘊含深厚文化積淀。
然“物無美惡,過則成災”。縱酒者宣稱:“三日不飲酒,覺形神不復相親”“古來圣賢皆寂寞,唯有飲者留其名”“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來明日愁”“人生苦短,杯杯倒滿”。
酒之功過,全系于飲者。縱觀古今中外,酒政常在“縱酒”與“禁酒”間搖擺:上古宮廷“飲惟祀”,民間則“無酒不成聚”;歷朝或“課以重稅”(秦)、“立法壟斷”(唐),或“嚴刑禁釀”(北魏)、“罰金群飲”(漢初);域外如美曾全面禁酒,終因“走私猖獗、黑幫坐大”而廢止。
歷史鏡鑒昭示:“限酒”方為政策博弈之理性歸途。八項規定精神深得“執其兩端用其中”之智慧精髓,摒棄極端“縱”或“禁”,開創“限酒”新范式:公務場合嚴令“不上酒”,私人交往允許適量飲;倡導“有理、有利、有節”之健康酒風,絕非“禁酒”。將八項規定精神曲解為“禁酒令”或“史上最嚴禁酒令”,實屬嚴重誤讀,易激化管理者與被管理者矛盾,媒體應堅決杜絕此類不實傳播。
文明嬗變:淬煉傳統酒文化,升華現代酒文明
八項規定精神在中國酒業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其核心在于推動酒文化向酒文明的歷史性轉型。
公私分離,定位精準:明確酒非公務必需品,徹底剝離公務消費范疇。甄別標準涵蓋“四要素”:公務時間、公務場所、公務身份、公務事件(公款、公權、公物介入或涉嫌以公謀私)——此四者凡有其一呈現之處,酒必禁絕。反觀私域,八項規定精神包容合理私人消費(如合規婚喪宴席、私人會所、高檔消費場所),與中央提振消費政策并行不悖。
優化提升,彰顯文明:傳統酒文化雖源遠流長,然“多元混雜、良莠并存、毀譽相參”。八項規定精神通過思想引導、政策引領、制度約束、性質認定、懲處震懾“五位一體”方式,滌蕩勸酒、縱酒、醉酒、酗酒等舊習,弘揚“飲酒重德、飲酒合法、飲酒有度、飲酒合禮”之新風。此舉呼應“飲宗”孔子“有酒食,先生饌”(有德)、“惟酒無量,不及亂”(有度)、“鄉人飲酒,杖者出,斯出矣”(有禮)的“三有”精髓,彰顯了文明和諧、公正法治、誠信友善的社會主義酒文明核心價值,有效減少資源浪費與社會沖突。
八項規定精神乃立足國情、貫通古今、借鑒中外的理性抉擇,是接續中華文明、強化文化自信、增強文化實力、促進文化發展的關鍵之舉。
角色轉換:黨員干部、公務員從“特權享受者”回歸“自主消費者”
八項規定精神的約束核心指向全國近1億名黨員中的干部以及約1300萬廣義公務員(含參照管理人員)的飲酒行為。其本質是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要求的具體實踐。
其核心要義在于:公務消費已由財政負擔,私人消費必須由個人支付。黨員干部飲酒,只能且必須以普通消費者身份,自掏腰包購買。任何將私人酒水費用轉嫁公款報銷或由他人支付的行為,均屬“以權謀私”,是腐敗。此舉迫使極少數慣于“高消費、享樂主義、特權思想”者轉變觀念,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須嚴防“四風”反彈。
當全社會深刻領悟八項規定精神真諦,“飲酒必自費”將成為全民共識。酒業方能回歸“傳統產業、文化產業、特色產業、民生產業”的消費品本質,有效拉動一、二、三產業聯動發展。
八項規定精神近看是減少了黨員干部和公務員的公務消費,遠看則是增加了數千萬的自主消費者。這群人過去是公款消費酒水的主力,未來將轉變為自費購酒的主力。將明顯有助于酒類市場擴容,有助于增加酒類稅收,有助于樹立良好形象,有助于國際競爭。
轉型引擎:引領酒業邁向持續健康開放高質量發展
八項規定精神對酒業的影響,是短期陣痛換取長遠紅利。其推動酒業告別“粗放式野蠻生長”,轉向“精細化高質量發展”新階段。
文明筑基,拓展空間:酒文明理念深入人心,顯著改善社會飲酒觀,為“合法、健康、快樂”飲酒創造良好環境,為中國酒文明“走出去”奠定堅實基礎。
科技助力,釋放潛力:隨著“酒精氣敏點火自鎖裝置”普及與“無人駕駛汽車”推廣,現有5.42億機動車駕駛員醉后駕車顧慮將大幅緩解,潛在消費群體將顯著擴容。
雙循環格局,未來可期:預計三年內,酒業將深度融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企業需在“反腐倡廉、公平交易”的市場環境下,重新定位、更新理念、改進生產、創新銷售,方能于酒業大變革時代,實現“持續、穩定、健康、開放、高質量”發展。
綜上所述,八項規定精神以其劃時代的制度設計與深遠的文化引領,為中國酒業健康發展廓清了邊界、指明了方向、注入了動能。其歷史地位與實踐價值,必將隨時代發展而愈顯光輝。酒業當秉“限酒不禁酒,崇德不縱欲”之道,于變革中育新機,于開放中謀大同,重新定位,更新理念,改進生產,創新銷售,在酒業大變革時代實現持續健康開放高質量發展,共繪“酒以載道、業以利民”的盛世華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