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1 16:44 瀏覽量:22646 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
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2018年第39期、第41期),涉及無錫市2家食品生產經營企業。2018年10月10日,無錫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江陰市月城吉麥隆食品加工場生產的散裝相思梅(分裝)
(一)抽檢基本情況。2018年6月7日,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法組織對江陰市月城吉麥隆食品加工場2018年2月26日生產的散裝相思梅(分裝)進行了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上述食品經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抽樣檢測,二氧化硫殘留量項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標準指標為≤0.35g/kg,實測值為0.79g/kg,檢驗結論為不合格,檢驗報告編號:№NZJ(2018)SP09238。
(二)核查處置情況。江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18年7月13日依法送達了上述檢驗報告并告知企業相關權利義務,并進行現場檢查,經查,現場未發現上述食品,上述食品為江陰市月城吉麥隆食品加工場2018年6月4日生產(分裝)的,該批共生產20kg。所用的原料為揭西縣壯發食品廠生產的相思梅,因其標注的生產日期為2018年2月26日,所以產品標簽上標注的生產日期亦為2018年2月26日,均作為合格品銷售完畢。經統計,涉案食品貨值472元。經核算,違法所得92元。江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其召回該批次不合格食品,該單位已在當天發出召回,目前沒有消費者退回。江陰市月城吉麥隆食品加工場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江陰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停止上述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92元,并處50000元罰款(處罰決定書號:(澄)市監案罰字[2018]第01-326號)。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況。江陰市月城吉麥隆食品加工場生產的散裝相思梅(分裝)二氧化硫殘留量項目不符合標準是因為原料問題,對原料把控不嚴。目前該加工場已停產。
二、江陰市長涇明強食品廠生產的油面筋塞肉、蛋餃、百葉包
(一)抽檢基本情況。2018年6月7日,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法組織對江陰市長涇明強食品廠2018年6月5日生產的油面筋塞肉、2018年6月5日生產的蛋餃、2018年6月5日生產的百葉包進行了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該單位生產的上述食品經蘇州市質量技術監督綜合檢驗檢測中心抽樣并經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測,過氧化值(以脂肪計)項目不符合SB/T10379-2012《速凍調制食品》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檢驗報告編號:№(2018)SP09242、№(2018)SP09243、№(2018)SP09244。
(二)核查處置情況。江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18年7月16日依法送達了上述檢驗報告并告知企業相關權利義務,并進行現場檢查,經查,現場未發現上述食品,上述油面筋塞肉系2018年6月5日生產,該批共生產20kg,貨值為1000元;蛋餃系2018年6月5日生產,該批共生產20kg,貨值500元;百葉包系2018年6月5日生產,該批共生產20kg,貨值1000元。經統計,涉案食品貨值共2500元。經核算,實際銷售獲利為125元。江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其召回該批次不合格食品,該單位已在當天發出召回,目前沒有消費者退回。江陰市長涇明強食品廠生產的不合格食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二條,江陰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停止上述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125元,并處6250元罰款(處罰決定書號:(澄)市監案罰字[2018]第01-327號)。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況。江陰市長涇明強食品廠生產的油面筋塞肉、蛋餃、百葉包過氧化值(以脂肪計)項目不符合標準是儲運不當,成品庫低溫不夠,產品保存條件不達標所致。企業已停產,對冷庫進行改造。(中國食品網轉載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