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8 14:49 瀏覽量:24852 來源:新晚報
啤酒瓶突然炸裂,超市老板右眼被扎傷。因為賠償問題,超市老板將啤酒廠告上法庭,獲賠18萬余元。
劉某是呼蘭區某超市的老板。2016年7月4日,她在向顧客銷售啤酒時,被突然爆炸的啤酒瓶崩傷右眼致殘。傷愈后,劉某的家屬找到啤酒廠索賠,對方的銷售經理讓劉某走法律程序。2017年,劉某將啤酒廠告上法院索賠。啤酒廠認為,因酒瓶上印有安全提示,廠家已經盡到了安全義務,因此不應對劉某的眼傷負責。
法官認為,劉某提供的碎酒瓶、外傷診斷、事發時顧客的證言等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依法予以支持。啤酒廠應對劉某眼部受傷負有賠償責任。一審判決啤酒廠賠償醫療費、精神損失費等18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