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08 16:34 瀏覽量:13843 來源:中國食品網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2018年第45號),涉及我市3家生產經營單位食品抽檢不合格。成都市蘭鑫食品有限公司生產雞胗串抽檢不合格。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產品名稱:雞胗串(抽樣單編號: GC18510000003935102,生產日期:2018-05-30;規格型號:600克/袋);不合格項目: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項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涉及的生產企業:成都市蘭鑫食品有限公司。
(二)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接到四川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院檢驗報告(編號:SP2018A11012)后,四川天府新區成都管理委員會城市管理和市場監管局于2018年7月20日開展核查處置,責令企業暫停生產、銷售不合格食品,督促企業對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封存及召回等產品控制措施。經查,當事人共生產該批次雞胗串60袋,共計36公斤,貨值365元;已銷售60袋,共計36公斤;庫存(未銷售)0袋,共計0公斤;召回48袋,共計28.8公斤;封存48袋,共計28.8公斤。當事人成都市蘭鑫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及《四川省食品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七條第一款和第八條第一款第(六)、(八)項的規定,四川天府新區成都管理委員會城市管理和市場監管局決定給予當事人以下行政處罰:1. 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59.6元(大寫:伍拾玖元陸角);2. 罰款人民幣15000元(大寫:壹萬伍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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