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10 15:16 瀏覽量:10482 來源:食品伙伴網
食品伙伴網訊 據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消息,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19年第2期食品安全抽檢信息,通報了5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1批次,酒類1批次,調味品3批次。
不合格產品中,調味品不合格3批次,其中2批次花生醬檢出黃曲霉毒素B1超標,為:2批次襄垣縣貞純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復合型花生醬,生產日期分別為:2018年10月6日、2018年10月1日。黃曲霉毒素B1不合格的可能原因:一是原料把關不嚴、有霉粒;二是企業貯存條件不符合要求,產品可能水分多,存放溫度高,堆放垛高產生內熱反應都有可能造成造成黃曲霉毒素B1超標。
另外,1批次不合格調味品為:洪洞縣凱德隆商貿有限公司蓮花城分公司銷售的標稱由山西五谷豐醋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小米醋(釀造食醋)總酸(以乙酸計)低于標簽明示值,生產日期2018年2月8日。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總酸是反映食醋質量的主要指標之一,其不合格主要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沒有嚴格按照工藝條件生產釀造或者淋醋后過量加水且出廠檢驗把關不嚴,造成產品總酸不符合標準要求。
除上述不合格產品外,還有1批次平遙縣萬福隆商貿有限公司萬福隆超市銷售的標稱由合肥日月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蘭花豆中酸價(以脂肪計)超標,生產日期2018年6月3日。酸值(價)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敗的程度。造成酸值(價)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原料采購上把關不嚴,如原料水分過高,會加速油脂的酸敗;生產工藝不達標;產品儲藏條件不當,特別是在夏季,受氣候環境影響因素更大,易導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敗。
以及1批次山西蘭花百貨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由山西晉陽鳳澤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晉城高粱白(清香型露酒)中酒精度低于標簽明示值,生產日期2018年2月6日。酒精度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工藝把關不嚴、檢驗能力不足,或使用的溫度計、酒精計精度不準確造成檢驗結果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