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20 10:12 瀏覽量:29602 來源:常州晚報
常報全媒體訊 近日,常州市武進區市場監管局經開區分局對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白酒的魏某,處以行政處罰2萬元。
2018年3月29日,根據群眾投訴舉報,經開區分局執法人員對東方東路103號西一庫進行執法檢查,發現現場存放有外包裝上標注北京京安門酒業有限公司銷售的“紅小白”白酒35箱。
2018年4月9日,重慶江小白酒業有限公司鑒定人員抵達常州,向經開區分局遞交了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法院關于重慶江小白酒業有限公司和北京京安門酒業有限公司、保定玉液春酒業有限公司之間的民事調解書等資料。
經查明,現場發現的外包裝上標稱的北京京安門酒業有限公司銷售、保定玉液春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紅小白”白酒,外包裝和知名商品“江小白”白酒外包裝極為相似。
綜合兩種酒進入市場的先后順序、產品連續投放時間、廣告投放的區域及費用、銷售區域及銷量等因素,以及酒瓶大小、形狀、瓶蓋、瓶標等包裝、標識內容,執法人員綜合認定“紅小白”為侵犯“江小白”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白酒。由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經開區分局對魏某作出了上述處罰。 (中國食品網轉載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