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11 09:03 瀏覽量:12170 來源:中國食品網
中國食品網訊 近日,湖南省檳榔食品行業協會的一份文件引發了不少關注。在文件中檳榔食品行業協會對各生產企業下發了停止廣告宣傳的通知。通知稱,為落實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行業相關企業的行政指導會議及常務理事會特別會議精神,現將停止廣告宣傳工作通知如下:
所有企業即日起停止國內全部廣告宣傳,停止發布的媒介平臺包含且不限于報紙、電臺、電視臺,高速公路、機場、鐵路列車、地鐵、公交車、網絡平臺、電子屏、店招、影院、出租車頂等。
通知中還要求,此項工作必須在3月15日前全部完成。各企業務必顧全大局、加強組織、按時落實。各企業間要互相監督,對未按要求落實相關工作任務的企業,市場管理部門將取證并采取相應措施。
3月8日,協會會長楊勛回應媒體稱,下發這個通知之前,協會早在去年下半年就開始研究這項工作的可行性。而發布通知是否與長時間以來,檳榔的“致癌”疑云有關?楊勛回應表示,此時下發文件是各方面的條件都成熟了,具備了可操作性,與其他因素無直接關系。
楊勛稱,禁止發布廣告是行業發展中的問題,也是必須面對的問題,“如果非要說影響,也是能規范產業發展,加強行業自律,促進企業升級的正面影響。”楊勛表示,協會和企業及相關部門將加強落實監督,作到令行禁止。
對于湖南省檳榔食品行業協會發布的這份通知,其內容合法性也引發爭議。
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新年在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行業協會一方面為協會會員提供服務,另一方面也可從行業自律的層面對會員進行監督。但是,只要不違反法律法規,會員是否選擇做廣告或做什么樣內容的廣告,都屬企業自主經營范疇,行業協會無權干涉,更無權強制要求。若企業發布的廣告內容不當,行業協會以及行政主管部門則都可以進行監督監管。
就此次湖南省檳榔食品行業協會發布的文件來講,張新年律師認為,“雖然協會出發點是好的,但涉嫌矯枉過正,以一刀切的方式全面禁止會員做廣告,涉嫌侵犯企業依法享有的廣告權,應屬無效。”
2017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致癌物”完整清單,檳榔果被列為一類致癌物。2019年2月,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印發了《健康口腔行動方案(2019-2025年)》,提出在有咀嚼檳榔習慣的地區,以長期咀嚼檳榔對口腔健康的危害為重點,針對性地開展宣傳教育和口腔健康檢查。
“嚴格來說,檳榔致癌的說法并不準確,應該說咀嚼檳榔大大增加了口腔癌的發病率。檳榔嚼塊中的多種生物堿(主要是檳榔堿)、亞硝基化產物是導致口腔黏膜纖維性變(OSF)和癌變的最主要的有害物質。”中南大學湘雅二醫院口腔科主治醫師賀智晶說,檳榔并非沒有益處,從中醫角度來講檳榔就可入藥,有去水消腫之功效,但使用方法與食用檳榔并不相同,比如泡水,用果核入藥等。而OSF是導致檳榔咀嚼者生活質量下降最主要的疾病,其患病率在0.1%~3.4%之間,其癌變率達7%~13%。
檳榔雖已被認定為致癌物,在檳榔消費大省湖南,卻仍有大量人食用。賀智晶介紹,2017年的一項研究表明,長沙5所中南大學附屬醫院的年口腔癌患者收治數,從2005年的305例增加到2016年的2108例。
營養與食品安全學者阮光鋒稱,有數據顯示,每年超過25000人因口腔癌而死亡。在中國最大檳榔食用省份湖南,口腔癌患病率超出全國平均20倍。 作為一種高致死癌癥,即使進行手術,超過半數的患者,也會在術后因復發而死亡。(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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