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12 16:55 瀏覽量:29961 來源:中國市場監管報網
“買品牌奶粉送優質白酒”,這是一奶粉店開展促銷活動喊出的口號。創意很好,不過贈送的白酒被查出是假冒產品。安徽省阜南縣市場監管局查處的這樣一起案件告訴大家,獎品、贈品視同銷售的商品,出現問題同樣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春節前,阜南縣市場監管局接到安徽口子酒業股份有限公司打假人員舉報,稱某奶粉店銷售的“口子窖”白酒是假冒產品,要求查處。該局執法人員立即隨舉報人來到奶粉店開展檢查,發現店內堆放有標示為“安徽口子酒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口子窖”白酒12箱。經投訴人辨認,這批“口子窖”白酒涉嫌商標侵權,執法人員予以暫扣。
奶粉店負責人說,自己開的是奶粉專營店,并不銷售白酒,這些白酒是準備作為活動贈品送給客戶的,并不單獨售賣。該負責人說,為了提高奶粉銷量,決定開展買奶粉送白酒的活動。于是,該負責人在活動開展前,從一朋友處以300元/箱的價格購進了這批白酒。
當事人提出,這些白酒只是作為促銷贈品使用,不存在銷售行為,是否可以免受處罰。執法人員告訴他,《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和《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規定,零售商開展促銷活動,不得降低促銷商品(包括有獎銷售的獎品、贈品)的質量和售后服務水平,不得將質量不合格的物品作為獎品、贈品。
經過調查,執法人員認定奶粉店的經營行為符合《商標法》規定的“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違法行為,同時考慮到案件情節,最后予以沒收侵權白酒12箱和適量罰款的行政處罰。
上一篇:深圳海關查獲走私象拔蚌888.7公斤
下一篇:粵甘蘇三地集中銷毀假冒偽劣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