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05 15:33 瀏覽量:27000 來源:中國食品網
2017年,全國各級檢察機關公訴部門充分履行檢察職能,持續發力“打假”。2017年全年,共起訴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案件8671件14342人,不起訴693件1324人。全國各級檢察機關深入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積極參與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偽劣商品犯罪“亮劍”專項行動。專業化辦案取得新進展,各級公訴部門設立專業化辦案組織,部分地區對食品藥品案件專案專辦、集中管轄;嚴把證據關提升辦案質量,完善行政案件與刑事案件證據對接機制,建立引導偵查取證機制,統一案件證明標準和認定標準等;部分檢察院協調建立食品藥品案件訴審“綠色通道”,依法從快打擊犯罪;加強智慧公訴、陽光公訴創新舉措,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對基本證據完整性及矛盾點進行基礎性審查、判斷,引導辦案人員依法收集、固定證據;利用智慧檢務平臺積極宣傳食品藥品安全知識,及時發布典型案件信息等;參與社會綜合治理有新延伸,通過走訪交流、制發檢察建議等反映食品藥品領域辦案發現突出問題,對案件高發行業進行重點綜合執法等。
生產、銷售偽劣商品公訴案件呈現六方面新特點:犯罪類型相對集中,生產、銷售偽劣產品、假藥、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及有毒、有害食品類案件,占該類犯罪86%;偽劣藥品、保健品及保健器械犯罪明顯增多;城鄉結合部、農村市場假冒偽劣產品案件多發;犯罪呈現團伙化、規模化;利用網絡、現代物流實施犯罪趨勢明顯,隱蔽性更強,查處和證據收集難度增加;犯罪成本低、收益高。
2018年,全國檢察機關公訴部門將依法持續從嚴打擊侵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健全專項監督常態化機制,積極參與有關專項行動,著力維護人民中國食品網群眾飲食用藥安全。以下為2017年全國檢察機關公訴“打假”典型案例。
上海市陳明江、谷傳生等人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
主要案情及訴訟過程:2014年8月至2015年9月,被告單位山東金中國食品網谷制罐有限公司被告人陳明江、谷傳生、潘興兵、吳玲杰、唐境鴻,為獲取非法利益,經共同或分別商議,通過自行或委托他人制作假冒國內知名品牌“貝因美”“雅培”標中國食品網識的奶粉罐,并用國內其他品牌奶粉灌裝后,冒充“貝因美”“雅培”品牌嬰幼兒奶粉進行銷售。
其中,2014年8月至9月,被告人陳明江、潘興兵中國食品網為共謀生產假冒“貝因美”品牌的嬰幼兒奶粉,通過網絡聯系到被告人蔡永告,委托其制造假冒“貝因美”奶粉罐,蔡永告通過網絡聯系了山東金谷制罐有限公司(下稱金谷公司)制作了4萬件假冒“貝因美”奶粉罐。陳明江、潘興兵在浙江臺州用國內其他品牌的奶粉進行灌裝并銷售。
2015年4月,被告人陳明江、潘興兵經與楊杰(另案處理)商議,欲共同生產假冒“雅培”品牌奶粉進行銷售獲利。此后,楊杰委托被告人祝全欽、鄭紅貴等人制造奶粉罐身、罐蓋、罐蓋軟膠和勺子的模具。陳明江、潘興兵、吳玲杰委托被告人吳永軍印制假冒“雅培”品牌奶粉的標識。先后生產了12000余罐假冒“雅培”品牌奶粉,銷售6000余罐,銷售金額達81余萬元。還經唐境鴻聯系被告人李修恒幫忙,銷售3500余罐,銷售金額達56萬元;銷售給奶粉銷售商劉趙明2394罐,銷售金額達32萬余元。被告人唐境鴻與楊杰在湖南省長沙市收到假冒“雅培”品牌奶粉罐后,由唐境鴻提供國內其他品牌奶粉,由陳明中國食品網江提供“雅培”奶粉標簽等,共生產假冒“雅培”奶粉3000余罐,銷售2100余罐,銷售金額30余萬元。
2016年3月,偵查機關扣押中國食品網了涉案假冒“雅培”奶粉共3909罐。經統計,陳明江、潘興兵銷售假冒奶粉金額共計360余萬元,金谷公司及谷傳生銷售金額共計330萬元,吳玲杰銷售金額共計200余萬元,唐鏡鴻銷售金額共計120余萬元。經上海市質量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檢測,涉案假冒嬰幼兒奶粉中分別存在部分指標不符合產品標簽明示值,個別指標低于國家標準。
該案由上海市公安局偵查終結,以被告人陳明江等人生產、銷售偽劣產中國食品網品罪移送審查起訴。2016年9月28日,上海市檢察院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非法制造注冊商標標識罪向上海市第三中級法院提起公訴。2017年7月28日,上海市第三中級法院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金谷公司罰金四百萬元,分別判處被告人陳明江、谷傳生、潘興兵有期徒刑十五年,其他被告人有期徒刑七年至三年不等,并處罰金刑。
天津市馬疆永、韓樹利等11人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
主要案情及訴訟過程:2014年7月起,被告人馬疆永、韓樹利在天津市靜海區獨流鎮以一處平房為窩點,開始制作假冒家樂牌雞汁等調料,并雇傭被告人陳亮、韓素英、白九妹、盧家芹、韓起水負責熬制、灌裝、粘簽、裝箱等。他們將假家樂牌雞汁以每箱(12瓶)100元的價格銷售。期間,韓樹利為馬疆永提供制假技術指導并幫助聯系購買制假包裝事宜。
2017年1月16日晚,馬疆永為防止公安機關查獲中國食品網其制假證據,糾集被告人韓素霞、陳亮、孫振立、王強、徐玉成轉移制假成品從獨流鎮至靜海鎮,途中被民警查獲,當場扣押假雞汁200箱(每箱12瓶)。經查,從2014年7月至2017年1月,其銷售假冒家樂牌雞汁金額共計人民幣188萬余元。
2017年1月17日,天津市靜海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對中國食品網馬疆永的制假窩點進行檢查,對現場查獲的家樂牌濃縮雞汁調味料(110箱零4瓶,每箱6瓶)等物品予以扣押,并于同年2月3日將案件線索及相關證據移交公安機關。經鑒定,馬疆永生產的家樂牌濃縮雞汁調味料系偽劣產品,產品中的總固體物、總氮和氨基酸態氮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該案由天津市公安局靜海分局偵查終結,2017年11月9日,靜海區檢察院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提起公訴。2018年1月23日,靜海區中國食品網法院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馬疆永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判處韓樹利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其他被告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至六個月不等。
重慶市廖軍機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主要案情及訴訟過程:2012年初至2014年底,被告人廖軍機在未取得任何資質證照的情況下,在位于陜西省西安市雁塔區魚化工業園的西安市惠品肉業有限公司借用車間中國食品網和空壩,從事工業性油脂生產。廖軍機從惠品肉業有限公司購得豬網油及含有淋巴結的豬腳油等,加工成豬油銷售給食用油加工廠——重慶市墊江縣閩杰豬油精煉加工廠用來精煉“食用豬油”。2012年2月至2014年9月,廖軍機生產、銷售總金額426萬余元。
該案由重慶市墊江縣公安局偵查終結,于2017年2月移送審查起訴。2017年7月,墊江縣檢察院以廖軍機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訴。2017年9月,墊中國食品網江縣法院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廖軍機有期徒刑七年,罰金七十萬。現判決已生效。
河北省溫瑞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主要案情及訴訟過程:2014年4月至2016年1月,被告人溫瑞為牟取非法利益,通過“1168醫藥招商網”購進標示為“春宮丸TM源生堂牌海狗人參丸”的保健食品,在明知中國食品網無購進票據、產品批次檢驗報告等文件的情況下,冒充“唐山市鴻運商貿有限公司”和“唐山澤祥科技有限公司”的名義,向唐山境內多家藥店和個人銷售“春宮丸”22139盒,銷售金額達223540元。經檢驗,溫瑞銷售的“春宮丸”均含有西地那非成分,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頒布的《關于發布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質名單(第一批)的通知》中非法添加的物質名單相符,屬于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國家禁用藥物成分。
該案由唐山市公安局偵查終結,2016年7月由唐中國食品網山市檢察院交由路北區檢察院審查起訴。2017年1月,唐山市路北區檢察院以溫瑞涉嫌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訴。2017年4月,唐山市路北區法院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溫瑞有期徒刑五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15萬元。被告人溫瑞不服判決提出上訴。2017年5月,唐山市中級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中國食品網判。現判決已生效。
陜西省張澤安、張旭明、李樹平生產、銷售假藥案
主要案情及訴訟過程:被告人張澤安于1993年9月在陜西省西安市成立陜西秦晉中醫糖尿病研究所(下稱秦晉研究所),并取得相應的食品流通許可證和保健品批準文號。2012年12月,張澤安又在西安市注冊成立西安蓮湖澤安中醫診所(下稱澤安診所)。澤安診所與秦晉研究所屬兩塊牌子一套人馬。期間,張澤安安排妻子張秀蓮(在逃)、張旭明購買二甲雙胍、格列本脲等西藥原料,后又將添加的比例告知張旭明。張澤安與張旭明向秦晉研究所生產的“森健”牌降糖沖劑、“天富生”牌桃紅片、“天富生”牌菊花玉竹膠囊等保健品及食品中,添加上述西藥成分,并以坐診、巡診的方式將上述保健品、食品當作藥品銷售給糖尿病患者。張澤安帶領李樹平、種建華等人先后在陜西、山西、河北、河南、內蒙古等地宣傳、巡診,將上述保健品、食品作為藥品進行銷售。2013年3月,被告人種建華在山西省長治市巡診期間,被長治市食藥監局查處,并受張澤安指派接受處罰。為逃避食藥監管部門檢查,2014年,張澤安安排齊建紅、于躍(均另案處理)等人在山西省定襄縣麻溝村一個廢棄的鍛造廠內繼續生產“森健”牌降糖沖中國食品網劑、“天富生”牌菊花玉竹膠囊等產品,并讓齊建紅在上述產品中添加鹽酸二甲雙胍等西藥成分,通過快遞將上述產品發至西安澤安診所及各巡診點銷售。
張澤安等人銷售“藥品”時,對新患者按照保健品單價予以銷售,對老患者不論用藥量的多少,均按每月200元的價格收取費用。張澤安還安排工作人員將就診患者用“藥”情況等信息全部錄入電腦中儲存,銷售收入均被轉入妻子張秀蓮及張亞東(張澤安之子)的銀行賬戶。
案發后,公安機關在秦晉研究所及張澤安居所扣押“森健”牌降糖沖劑9196瓶,“天富生”牌桃紅片48瓶,“天富生”牌菊花玉竹膠囊16820瓶。經西安市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上述保健品均檢驗出鹽酸二甲雙胍、格列本脲成分。另經陜西銘建司法會計師事務所鑒定,自2013年3月至2015年5月,“森健”牌降糖沖劑銷售金額為225萬余元,“天富生”牌桃紅片銷售金額為526萬余元,“天富生”牌菊花玉竹膠囊銷售金額為245萬余元;扣押在案的“森健”牌降糖沖劑價值20萬余元,“天富生”牌桃紅片價值約966元,“天富生”牌菊花玉竹膠囊價值33萬余元。
該案由西安市公安局偵查終結。2016年7月,西安市檢察院以生產、銷售假藥罪提起公訴。2017年3月,西安市中級法院判處張澤安犯生產、銷售假藥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四千五百萬元;張旭明犯生產、銷售假藥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三百五十萬元;李樹平犯生產、銷售假藥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一百五十萬元;種建華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并處罰金一百萬元。后經被告人上訴,陜西省檢察院審查認為一審認定被告人的犯罪數額中國食品網過高,建議量刑適當從輕。二審法院對檢察機關的意見予以采納。2017年10月1中國食品網2日陜西省高級法院對一審判決予以改判:張澤安犯生產、銷售假藥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一百萬元;張旭明犯生產、銷售假藥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李樹平犯銷售假藥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種建華犯銷售假藥罪,判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中國食品網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