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8 09:40 瀏覽量:10636 來源:正義網
“檢察官,這個在面中添加罌粟殼的閆某某沒有被從業禁止,會不會重操就業?”近日,浙江省慈溪市檢察院第七檢察部公益訴訟檢察官在甬檢掌上公益舉報線索平臺收到了群眾的一條舉報短信,檢察官意識到,如果未被從業禁止,很可能對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造成隱患。
該院公益訴訟檢察官經依法調查查明:2015年期間,閆某某在慈溪市新浦鎮經營一家點心店,為了增加面的口感,留住“回頭客”并擴大生意,明知罌粟殼系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還在制作羊油時加入罌粟殼,并將該羊油添加到所售的燴面中。張某某等消費者食用了面后,尿樣檢測均呈嗎啡陽性。后閆某某被慈溪市人民法院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在刑事判決書生效后,閆某某未被采取終身從業禁止措施。
該院公益訴訟檢察官通過查詢類案線索,發現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后未被采取終身從業禁止措施的人員還有多件,遂與慈溪市市場監管局溝通協調,將該類線索移送該局,建議其將該類人員列入食品行業終身禁止從業人員名單。
慈溪市市場監管局高度重視該院的檢察建議,依法快速作出嚴禁閆某某再次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或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決定,并在全市開展食品犯罪被判有期徒刑終身從業禁止專項治理活動。
守護群眾“舌尖上的安全”,是檢察機關開展公益訴訟工作的重要內容。該院樹立“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監督理念,積極拓展公益損害線索渠道,利用12309舉報電話、掌上微公益、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及慈溪日報社派駐檢察官辦公室等載體,全方位收集食品安全問題線索,通過檢察建議、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等方式,嚴格追究食品安全領域違法者法律責任,實現了“促進依法行政、維護食品安全、推進治理創新”雙贏多贏共贏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