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8 09:40 瀏覽量:13983 來源:農民日報
11月19日,湖北省漢川市漁政局聯合該市綜合執法大隊和馬鞍派出所在漢江漢川段水域進行巡查,在馬鞍鄉和經濟開發區現場分別查獲胡某榮、徐某來等2人使用背負式電打魚捕魚,涉嫌在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非法捕撈水產品。經現場勘驗、詢問、指認,二人對非法捕撈水產品事實供認不諱,分別于19日下午和20日晚上被依法刑事拘留。
據了解,漢江漢川段和漢北河屬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禁止一切非法捕撈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條規定,在上述水域電魚炸魚毒魚和使用迷魂陣、密封陣、地籠網捕魚均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條之規定,以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論處。
下一步,漢川漁政和公安部門將加大日常巡查和宣傳力度,繼續保持高壓態勢,依法對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犯罪行為予以嚴厲打擊,切實保護水域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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