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5 10:47 瀏覽量:14023 來源:中國食品報
日前,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了近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抽檢中發現,撫順一家企業生產的一批次散裝稱重韭菜甲拌磷超標高達30倍。這是時隔一年之后,遼寧再度發現此類高毒性農藥被施用在蔬菜上的案例。
此次抽檢公布的產品共計263批次,涉及糧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農產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6大類,其中,合格262批次,不合格1批次。這批被抽檢的散裝韭菜生產日期為2018年4月9日,被抽檢單位是撫順易品鑫源商貿有限公司,地址位于遼寧省撫順市撫順縣石文鎮石文村。經檢測,這批散裝韭菜中甲拌磷含量超標。按照《GB 2763-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的要求,蔬菜中甲拌磷最大殘留量為0.01mg/kg,而該批次散裝韭菜中甲拌磷含量高達0.31mg/kg。
據悉,甲拌磷是一種有機磷類廣譜、內吸、高毒殺蟲劑,對害蟲具有觸殺、胃毒、熏蒸作用,屬高毒農藥。按照最大殘留限值0.01毫克/千克計算,一個體重60千克的健康成年人,每日攝取大于4.2千克的韭菜或芹菜才可能存在安全風險。依據《中國居民膳食指南(2016版)》,成人每天推薦食用蔬菜類總量在300—500克之間。按照這個比例計算,如果這批次超標30倍的毒韭菜流入市場,普通人食用140克以上就有可能出現食品安全問題。
早在2002年6月,原農業部發布的第199號公告就指出,甲拌磷屬高毒農藥,不得用于蔬菜、果樹、茶葉、中草藥上。但是在遼寧地區,甲拌磷仍有人在使用并導致食品安全事件。去年8月,沈陽某大蔥種植戶施用過量甲拌磷,導致100多只羊食用大蔥后中毒死亡。事后調查結果顯示,種植戶施用甲拌磷目的是防止作物根部產生蟲害。
針對此事,沈陽市政府去年9月2日曾發布通報稱,事發后,沈陽相關部門展開調查,并對當地大蔥種植基地及超市、農貿市場等流通銷售環節抽取大蔥樣品進行檢測。通報稱,去年8月30日當天,該市相關部門在于洪區以及沈陽市大蔥主產區抽取大蔥樣品20個,在流通環節抽取地產大蔥樣品24個,經檢測,均未檢出甲拌磷、毒死蜱農藥成分。
通報內容還顯示,“執法人員對涉事種植基地展開現場調查,并對涉事農民使用的農藥噴灑器械內的剩余藥液送檢鑒定,也沒有檢出甲拌磷、毒死蜱農藥成分。為了進一步查清情況,確保食品安全,沈陽市還開展了高毒農藥大整治行動。經全市范圍內農藥經營店的拉網式排查,未發現違規銷售農藥行為。”
按照目前遼寧省的相關規定,甲拌磷等高毒農藥屬于嚴格管控的范疇。非定點單位禁止經營包括甲拌磷在內的高毒農藥,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單位在銷售高毒農藥時,應認真核實購買人身份證或戶口本,根據需要限量出售并詳細記錄銷售時間、購買人姓名和住址、購買數量、應用作物名稱、購買人聯系電話、身份證號碼等信息。環保部發布的《環境保護綜合名錄(2017年版)》中,也將甲拌磷等65種農藥列入“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行列。
在此前其他地區抽檢中,韭菜、芹菜等蔬菜檢出甲拌磷不合格,其原因可能是種植過程中違規使用,或由土壤等環境污染而富集。此次撫順發現的韭菜甲拌磷超標具體是什么原因,食藥監部門還在進一步調查中,本報也將持續關注。(記者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