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3 12:00 瀏覽量:29571 來源:中國食品報網
牛蛙還能吃嗎?中華鱉還能吃嗎?同是人工養殖的,為什么鴿子能吃,鵪鶉不能吃?
自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來,許多市民在贊同決定的同時,也有很多疑慮。我國是一個養殖業大國,甚至很多扶貧項目是靠人工養殖業支撐,如果沒有明確的規定,無疑會帶來負面效果。
此背景下,上海民建33名上海政協委員聯名提交提案,建議回應民眾關切,盡快出臺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的地方性法規,探索建立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黑名單和白名單制度。
據了解,此前首倡立法根絕野生動物交易、消費行為的提案,同樣來自上海民建界別。鼠年新春大年初一,民建中央副主席、市政協副主席、民建市委主委周漢民領銜,市政協委員中的近40名民建會員集體提交建言。此次聯名提案,在上次提案的基礎上,又新增4條建議。
據上海市政協委員陸銘介紹,應當探索建立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黑名單和白名單制度。“野生動物種類繁多,目前野生動物保護名錄主要由國家和地方公布,普通市民往往不太了解,無法確定是否屬于禁食范圍。”陸銘說,為增強可操作性,可以設立黑名單和白名單,黑名單是明確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名錄,白名單是可以食用的名錄。對于既未列入黑名單、也不在白名單上的野生動物,應向有關部門申請,取得批準后方可食用,相關部門也應及時將被申請的野生動物納入黑名單或白名單。
“黑名單和白名單經科學評估后應向社會公開,例如通過市政府官網、‘一網通辦’、隨申辦市民云等發布,方便公眾查詢。”陸銘建議。
提案建議設立舉報人獎勵和保護制度。“有吸引力的獎勵制度和嚴格的舉報人保護制度是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的重要成功因素。”上海市政協委員汪勝洋說,除了嚴格執法,還有必要鼓勵全民監督,及時發現問題,作為社會治理的有效補充。他建議,對發現非法野生動物捕獵、交易、加工、消費、食用、租賃、展示、飼養、運輸等行為,及時制止檢舉,檢舉有功的,給予特殊獎勵和保護,形成有效的社會監督氛圍。
為了讓提案更加嚴謹,民建會員、海事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殷駿提供了法律咨詢。“要用最嚴措施體現全方位立法制裁。”他認為,上海此前對于相關違法的處罰,只有“沒收實物和違法所得以及罰款”的規定,這種方式“注重事后處罰,輕于釜底抽薪”,而此次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顯然更加注重標本兼治的思路,這一思路應當在地方性法規中予以踐行。因此,建議加大處罰力度,增加“依法予以取締或者停業整頓以及查封”等處罰方式,同時提高罰款標準,提升違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