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08 10:37 瀏覽量:17629 來源:中國食品報網
本報訊 (記者王磊)遼寧省農業農村廳近日正式印發《遼寧省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實施方案》,在全省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合格證是上市農產品的“身份證”,是生產者的“承諾書”,是質量安全的“新名片”。一張小小的合格證,成為撬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制創新的關鍵力量,吹響了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號角。
遼寧省農業農村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將食用農產品合格證作為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銜接的關鍵要素,在全省試行合格證制度,可以有效督促種植養殖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增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積極探索構建以食用農產品合格證為核心的新的有效監管模式,全面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和水平,為創新體制機制、推動農業綠色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記者了解到,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針對廣大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實施,品類包括蔬菜、水果、畜禽(活畜活禽)、禽蛋、養殖水產品等多種食用農產品。
目前,遼寧省農業農村廳設計了遼寧省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基本樣式,將由縣級以上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統一監制,大小尺寸可由生產經營主體自行印制。
遼寧省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內容包含:食用農產品名稱、數量(重量)、生產者信息(名稱、產地、聯系方式)、開具日期、承諾聲明等。同時,遼寧省農業農村廳還鼓勵生產主體附帶電子合格證、追溯二維碼等涵蓋以上信息。
其中,承諾內容應包括種植養殖生產者承諾不使用禁限用農藥獸藥及非法添加物,遵守農藥安全間隔期、獸藥休藥期規定,銷售的食用農產品符合農藥獸藥殘留食品安全國家強制性標準,對產品質量安全以及合格證真實性負責。
按照《遼寧省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實施方案》要求,食用農產品合格證為一式兩聯,一聯出具給交易對象,一聯留存一年備查(電子出證的,應電子存儲備查);有包裝的食用農產品應以包裝為單元開具,散裝食用農產品應以運輸車輛或批次為單元,實行一車一證或一批一證。
《遼寧省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實施方案》施行后,遼寧省各市、縣農業農村部門將加強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管理,把食用農產品合格證作為日常巡查、執法監督的重要內容,定期對生產經營主體開具和使用食用農產品合格證情況進行檢查,特別是對食用農產品合格證所涉及的生產記錄、用藥記錄、檢測記錄、銷售記錄、運輸記錄、進貨查驗記錄等材料進行檢查。
2019年12月,農業農村部印發了《全國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實施方案》,并召開全國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工作視頻會議,在全國范圍部署推進試行合格證制度工作。截至目前,全國已有近一半的省份自行開展了試點,覆蓋全國615個縣,超過20萬個生產者實施合格證管理,印刷使用合格證3200多萬張,試點地區基本實現農產品帶證上市,有效落實了生產者的主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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