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6 13:11 瀏覽量:23696 來源:中國食品報
消費者在結賬時,商家抹個零頭,湊個整方便付款,是再常見不過的操作了。然而沒想到的是,有些商家卻“反向抹零”,沒有“四舍”,只有“五入”,從而引發消費糾紛,讓消費者“堵心”。
近日有消費者舉報稱,在江蘇揚州某糕點店使用微信付款時,票據金額為34.16元,而商家實際收取金額為34.2元,多收了0.04元。接到舉報后,市場監管人員對該糕點店開展現場檢查,發現該糕點店經營者采取反向“四舍五入”湊“角”為整的方式多收取費用,現場提取的消費單上3次共多收費用0.07元。為此,市場監管部門依據相關規定責令商家改正,退還多收取的0.04元,對無法退還給其他消費者的違法所得予以沒收,并處罰款2600元。業內人士指出,“抹零”本是減少現金找零的麻煩,是“讓利于民”的善意行為,但在移動支付日益普及便捷的當下,不法商家利用收款“反向抹零”的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權益。
“反向抹零”事件屢見不鮮
“反向抹零”事件上了熱搜后,不少網友紛紛表示自己遇見過類似情形。然而,常見不等于合法。在多起案例中,“反向抹零”相關商家均遭罰款。
例如今年3月,消費者朱女士在浙江平湖某連鎖飯店就餐,消費合計432.80元,可結賬時商家收取金額為433元,多收取0.2元。當日,朱女士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投訴,在朱女士提供的小票上可以看到,小票上有“去尾數:-0.2”一項。接到投訴后,市場監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二條“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并沒收違法所得0.2元,罰款1500元。
今年2月,廣東省深圳市龍華區消委會接到一起商家存在“反向抹零”行為的投訴,消費者訴稱一家餐飲連鎖店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四舍五入“反向抹零”收款,多收了4角錢,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2022年3月,福建廈門一家餐飲店因“反向抹零”,多收了消費者5角錢,被當地市場監管部門罰款4148.41元。
此外,福建省廈門市某餐飲店因“反向抹零”收款被當地市場監管部門罰款4148.41元。據介紹,消費者劉某在該餐飲店就餐消費189.5元,支付記錄卻顯示被扣取190元。該餐飲店負責人聲稱收銀系統默認“四舍五入”,拒絕退還“反向抹零”的5角錢。
“1分錢”也是消費者的權益
“四舍五入”是傳統的現金交易結算辦法。在消費或者購買過程中,結算時難免出現零頭,出于便利性的原則,抹零是一種極為常見的商業現象。過去現金找零的邊際成本較高,“四舍五入”可以減少交易成本。但隨著微信、支付寶等數字交易的全面普及應用,通過手機付款完全可以精確到幾分錢,商家依然沿襲“四舍五入”陳舊的收費模式,顯然已經不合時宜。所以,不應該存在“反向抹零”的情況。為此,一些“反向抹零”的商家,遭到了消費者的抵制并被投訴,被有關部門處以幾千甚至幾萬元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規定,經營者應當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明碼標價,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五入”收費結賬,性質上屬于“加價出售商品或服務”,相當于“低標價高結算”,如果事前沒有對顧客進行公示與告知,則涉嫌價格欺詐交易。《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也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合同的解釋權也不能完全由一方當事人所享有。
業內人士表示,一次“反向抹零”,雖然只有幾分錢、幾角錢,有的消費者也不會在意,更不會計較,但持續的“反向抹零”,積少成多,就給不少商家帶來可乘之機,從而形成一筆可觀的“額外收入”。更重要的是,看似只是多收了幾角錢甚至幾分錢,但實際上是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與公平交易權。首先,商家“反向抹零”并未明確告知消費者,違背公開、誠實信用原則,涉嫌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及選擇權;其次,商品實際售價與標簽價格不一,明顯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第三,商家“反向抹零”屬典型的“價外加價”,不管金額大小,均違反了“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的規定。換言之,動輒以多收幾分錢、幾角錢的方式“抹零”,這種反向操作,實質上是缺乏正向的服務意識與法律觀念的表現。
加大市場監管整治力度
消費者權益保護無小事。專家表示,對待“反向抹零”,不管是消費者還是市場監管部門,就該斤斤計較,該出手時就出手。
針對商家“反向抹零”行為,最近一些地方市場監管部門頻頻出手,或責令涉事商家改正并向消費者道歉,或沒收商家違法所得并處以一百至五千元罰款,有力打擊了個別商家不良行為,保護了消費者權益,維護了市場秩序和法律權威,成效顯著。
業內人士表示,政府、商家和消費者都應當共同努力,加強對不規范收費行為的監管和處罰,提高價格透明度和公正性,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對于這種侵權行為,消費者也應敢于通過合法途徑維護自身的權利,讓商家為此付出法律和道義上的代價,才能讓“反向抹零”這種湊整數式收費方式銷聲匿跡。很多時候,消費環境正是在點滴中改進,變得更加健康、完善。切勿讓“反向抹零”成為一種“習慣”,甚至變成一種“潛規則”。
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廣大經營者,在對人民幣的單位為元,輔幣單位為角、分進行結算時,不得采取“反向抹零”等結算行為。先消費后結算的,須出具結算單據,并應當列出具體收款項目和價格。如經營者在實施“反向抹零”等結算行為中違反明碼標價規定,市場監管部門將根據規定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如涉嫌價格欺詐,將最高處50萬元罰款。同時提醒廣大消費者,在付款時要注意應收款項與實收款項是否一致。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遭遇類似不公正待遇時,建議保留好相關票據及付款憑證,積極主動向相關部門投訴,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本報綜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