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23 16:30 瀏覽量:21116 來源:安徽網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4 月26 日,是世界知識產權日。昨天,安徽省高院發布了安徽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及典型案例。
受理案件:收結案量再攀新高
2018 年,安徽全省法院共受理知識產權民事一審案件6341 件,新收案件5892 件,同比分別上升10.62% 、9.25% ;審結6210 件,同比上升17.13%。受理知識產權民事二審案件643 件,新收案件592 件,同比分別上升72.85%、80.49%;審結640 件,同比上升97.53%。全省法院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收結案量再攀新高,司法保護知識產權主導作用更加凸顯。
在類型上,全省法院知識產權民事案件依然相對集中于著作權、商標權領域,占比分別為43.58%、41.92%,既反映了我省品牌經濟、文化產業的蓬勃發展之勢,也顯示出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任重道遠。在地域上,合肥地區、蚌埠地區、阜陽地區法院知識產權民事一審案件收案量居于前三,分別占比48.86%、13.8%、5.35%。
除了民事案件外,2018 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知識產權刑事一審案件150 件,新收128 件,審結128 件。依法從嚴打擊各類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繼續保持刑事懲罰的威懾作用。
典型案例:保健品傍名牌判賠
微信,作為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開發的即時通訊應用程序,推出后擁有海量用戶。安徽一家保健品企業,也使用“微信”作為品牌名稱,并在其官網首頁及罐裝粗糧飲料產品和外包裝上使用了與騰訊科技公司“微信及圖”高度近似的卡通圖案。騰訊科技公司認為微信保健品公司對其構成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請求人民法院判令微信保健品公司停止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并賠償其經濟損失100萬元。
經過審理,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微信保健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對騰訊科技公司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包括在其公司名稱中停止使用“微信”字樣、在其網站停止使用類似于“微信及圖”的圖形;立即停止生產和銷售標有“微信”字樣、類似于“微信及圖”商標的商品;微信保健品公司一次性賠償騰訊科技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25萬元。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